2015年1月3日 星期六

瑜伽師地論卷第四十六 (2)


瑜伽師地論卷第四十六 (2)

本地分中菩薩地第十五初持瑜伽處菩提分品第十七之三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又諸菩薩由五種相。當知普於一切有情其心平等。何等為五。一者菩薩最初發心願大菩提。如是亦為利益一切諸有情故。起平等心。二者菩薩於諸有情。住哀愍俱平等之心。三者菩薩於諸有情。深心發起一子愛俱平等之心。四者菩薩於從眾緣已生諸行。知是所想有情事已。知一有情所有法性即是一切有情法性。以法平等俱行之心。於諸有情住平等心。五者菩薩如於一有情行利益行。於一切有情行利益行亦復如是。以利俱心於諸有情住平等心。由此五相。是諸菩薩於諸有情其心平等。

又諸菩薩由五種相,當知普於一切有情其心平等。何等為五?一者菩薩最初發心,願大菩提,如是亦為利益一切諸有情故,起平等心。二者菩薩於諸有情,住哀愍俱平等之心。三者菩薩於諸有情,深心發起,一子愛俱平等之心。四者菩薩於從眾緣已生諸行,知是所想有情事已,知一有情所有法性,即是一切有情法性。以法平等俱行之心,於諸有情住平等心。五者菩薩如於一有情行利益行,於一切有情行利益行亦復如是,以利俱心於諸有情,住平等心。由此五相,是諸菩薩於諸有情,其心平等。

 

又諸菩薩由五種相。於諸有情能作一切饒益之事。何等為五。一者說授正命以為饒益。二者於不隨順能引義利所作事業。說授隨順以為饒益。三者無依無怙有苦有貧。善能為彼作依怙等以為饒益。四者說授能往善趣之道以為饒益。五者說授三乘以為饒益。又諸菩薩由五種相。於其有恩諸有情所現前酬報。何等為五。一者安處有情令學己德。二者方便安處令學他德。三者無依無怙有苦有貧。隨力隨能作依怙等。四者勸令供養諸佛如來。五者令於如來所說正法受持讀誦書寫供養。

又諸菩薩由五種相,於諸有情能作一切饒益之事。何等為五?一者說授正命以為饒益。二者於不隨順能引義利所作事業,說授隨順以為饒益。三者無依無怙,有苦有貧,善能為彼作依怙等,以為饒益。四者說授能往善趣之道,以為饒益。五者說授三乘,以為饒益。又諸菩薩由五種相,於其有恩諸有情所,現前酬報。何等為五?一者安處有情,令學己德。二者方便安處,令學他德。三者無依無怙,有苦有貧,隨力隨能作依怙等。四者勸令供養諸佛如來。五者令於如來所說正法,受持、讀誦、書寫、供養。

 

又諸菩薩於五種處常當欣讚。何等為五。一者值佛出世常得承事。二者於諸佛所常聞六種波羅蜜多菩薩藏法。三者於一切種成熟有情常有勢力。四者能於無上正等菩提堪任速證。五者證菩提已諸弟子眾常和無諍。又諸菩薩由五因緣於諸有情能作不虛饒益加行。何等為五。謂諸菩薩於諸有情先欲求作利益安樂。於諸有情利益安樂如實了知無顛倒覺。如是一切如前供養親近無量品中所說。應知其相。

又諸菩薩於五種處,常當欣讚。何等為五?一者值佛出世,常得承事。二者於諸佛所,常聞六種波羅蜜多菩薩藏法。三者於一切種成熟有情,常有勢力。四者能於無上正等菩提,堪任速證。五者證菩提已,諸弟子眾常和無諍。又諸菩薩由五因緣,於諸有情能作不虛饒益加行。何等為五?謂諸菩薩於諸有情,先欲求作利益安樂。於諸有情利益安樂,如實了知,無顛倒覺。如是一切,如前《供養親近無量品》中所說,應知其相。

 

復次嗢拖南曰。 無顛倒加行  退墮與勝進 相似實功德  善調伏有情  謂諸菩薩有五加行。當知普攝一切菩薩無倒加行。何等為五。一隨護加行。二無罪加行。三思擇力加行。四清淨增上意樂加行。五墮決定加行。

復次,嗢拖南曰:「無顛倒加行,退墮與勝進;相似實功德,善調伏有情。」  謂諸菩薩有五加行,當知普攝一切菩薩無倒加行。何等為五?一隨護加行、二無罪加行、三思擇力加行、四清淨增上意樂加行、五墮決定加行。

 

云何菩薩隨護加行。當知此復略有五種。一者隨護聰叡。謂由俱生智速疾攝法。二者隨護正念。謂由此正念隨所攝法持令不忘。三者隨護正智。謂由此正智於所持法善觀察義。正慧通達遠離隨順聰叡正念覺慧退分諸因緣故。習近隨順住分勝分諸因緣故。四者隨護自心。能善防守諸根門故。五者隨護他心。能於他心正隨轉故。

云何菩薩隨護加行?當知此復略有五種。一者隨護聰叡,謂由俱生智,速疾攝法。二者隨護正念,謂由此正念,隨所攝法,持令不忘。三者隨護正智,謂由此正智,於所持法善觀察義,正慧通達,遠離隨順聰叡、正念、覺慧退分諸因緣故,習近隨順住分、勝分諸因緣故。四者隨護自心,能善防守諸根門故。五者隨護他心,能於他心正隨轉故。

 

云何菩薩無罪加行。謂諸菩薩於諸善法。無倒熾然無量無間迴向菩提。云何菩薩思擇力加行。謂諸菩薩即此一切在勝解行地。應知其相。云何菩薩清淨增上意樂加行。謂諸菩薩即此一切在淨勝意樂地及行正行地。應知其相。云何菩薩墮決定加行。謂諸菩薩即此一切在決定地決定行地到究竟地。應知其相。如是五種菩薩加行。普攝一切無倒加行。

云何菩薩無罪加行?謂諸菩薩於諸善法,無倒、熾然、無量、無間,迴向菩提。云何菩薩思擇力加行?謂諸菩薩,即此一切在勝解行地,應知其相。云何菩薩清淨增上意樂加行?謂諸菩薩,即此一切在淨勝意樂地、及行正行地,應知其相。云何菩薩墮決定加行?謂諸菩薩,即此一切在決定地、決定行地,到究竟地,應知其相。如是五種菩薩加行,普攝一切無倒加行。

 

又諸菩薩順退分法當知有五。何等為五。一者不敬正法及說法師。二者放逸懈怠。三者於諸煩惱親近執著。四者於諸惡行親近執著。五者與餘菩薩校量勝劣起增上慢。及於法顛倒起增上慢。又諸菩薩順勝分法當知有五。何等為五。謂與前五黑品諸法。次第相違應知其相。

又諸菩薩順退分法,當知有五。何等為五?一者不敬正法,及說法師。二者放逸、懈怠。三者於諸煩惱親近、執著。四者於諸惡行親近、執著。五者與餘菩薩校量勝劣,起增上慢,及於法顛倒,起增上慢。又諸菩薩順勝分法,當知有五。何等為五?謂與前五黑品諸,法次第相違,應知其相。

 

又諸菩薩略有五種相似功德。當知實是菩薩過失。何等為五。一者於其暴惡毀犯淨戒諸有情所。由是因緣作不饒益。二者詐現種種具足威儀。三者於順世間文詞咒術外道書論相應法中。得預智者聰叡者數。四者修行有罪施等善行。五者宣說建立像似正法。廣令流布。

又諸菩薩略有五種相似功德,當知實是菩薩過失。何等為五?一者於其暴惡毀犯淨戒諸有情所,由是因緣,作不饒益。二者詐現種種具足威儀。三者於順世間文詞、咒術、外道書論相應法中,得預智者、聰叡者數。四者修行有罪施等善行。五者宣說建立像似正法,廣令流布。

 

又諸菩薩略有五種真實功德。何等為五。一者於其暴惡毀犯淨戒諸有情所。由是因緣起勝悲心。二者本性成就具足威儀。三者於佛所說淨妙真實若教若證。得預智者聰叡者數。四者修行無罪施等善行。五者開示正法遮滅一切像似正法。

又諸菩薩略有五種真實功德。何等為五?一者於其暴惡毀犯淨戒諸有情所,由是因緣,起勝悲心。二者本性成就具足威儀。三者於佛所說淨妙真實若教、若證,得預智者、聰叡者數。四者修行無罪施等善行。五者開示正法,遮滅一切像似正法。

 

又諸菩薩略於十處。無倒調伏所化有情。何等十處。一者遠離惡行處。二者遠離諸欲處。三者專精無犯犯已能出處。四者密護一切諸根門處。五者正知住處。六者離憒鬧處。七者於遠離處遠離一切惡尋思處。八者遠離障處。九者遠離一切煩惱纏處。十者遠離一切諸煩惱品諸麤重處。

又諸菩薩略於十處,無倒調伏所化有情。何等十處?一者遠離惡行處。二者遠離諸欲處。三者專精無犯,犯已能出處。四者密護一切諸根門處。五者正知住處。六者離憒鬧處。七者於遠離處,遠離一切惡尋思處。八者遠離障處。九者遠離一切煩惱纏處。十者遠離一切諸煩惱品、諸麤重處。

 

復次嗢拖南曰。 諸菩薩受記  墮於決定中 定作常應作  最勝最為後  謂諸菩薩略由六相。蒙諸如來於其無上正等菩提授與記別。何等為六。一者安住種性未發心位。二者已發心位。三者現在前位。四者不現前位。五者有定時限。謂爾所時當證無上正等菩提。六者無定時限。謂不宣說決定時限而與授記。

復次,嗢拖南曰:「諸菩薩受記,墮於決定中;定作常應作,最勝最為後。」  謂諸菩薩略由六相,蒙諸如來於其無上正等菩提,授與記別。何等為六?一者安住種性未發心位。二者已發心位。三者現在前位。四者不現前位。五者有定時限,謂爾所時,當證無上正等菩提。六者無定時限,謂不宣說決定時限,而與授記。

 

又諸菩薩略有三種墮於決定。何等為三。一者安住種性墮於決定。二者發菩提心墮於決定。三者不虛修行墮於決定。安住種性墮決定者。謂諸菩薩住種性位。便名為墮決定菩薩。何以故。由此菩薩若遇勝緣必定堪任證於無上正等覺故。

又諸菩薩略有三種墮於決定。何等為三?一者安住種性墮於決定、二者發菩提心墮於決定、三者不虛修行墮於決定。安住種性墮決定者:謂諸菩薩住種性位,便名為墮決定菩薩。何以故?由此菩薩,若遇勝緣,必定堪任,證於無上正等覺故。

 

發菩提心墮決定者。謂有一類諸菩薩眾。已於無上正等菩提起決定心。此後乃至證於無上正等菩提。無復退轉。不虛修行墮決定者。謂諸菩薩已得自在。普於一切利有情行。如其所欲隨所造修終無空過。於此三種墮決定中。依於最後墮決定位。諸佛如來授諸菩薩墮決定記。

發菩提心墮決定者:謂有一類諸菩薩眾,已於無上正等菩提起決定心;此後乃至證於無上正等菩提,無復退轉。不虛修行墮決定者:謂諸菩薩已得自在,普於一切利有情行如其所欲,隨所造修,終無空過。於此三種墮決定中,依於最後墮決定位,諸佛如來授諸菩薩墮決定記。

 

又諸菩薩略有五處定所應作。若不作已終不堪任證於無上正等菩提。何等為五。一者發菩提心。二者於諸有情深生哀愍。三者熾然精進。四者於諸明處方便修習。五者無有厭倦。又諸菩薩於其五處常所應作。何等為五。一者於不放逸常所應作。二者無依無怙有苦有貧諸有情所。常應為作依怙等事。三者於諸如來常應供養。四者常應遍知有失無失。五者一切所作若行若住諸作意中。大菩提心恒為導首。如是五種是諸菩薩常所應作。

又諸菩薩略有五處,定所應作。若不作已,終不堪任證於無上正等菩提。何等為五?一者發菩提心、二者於諸有情深生哀愍、三者熾然精進、四者於諸明處方便修習、五者無有厭倦。又諸菩薩於其五處,常所應作。何等為五?一者於不放逸常所應作。二者無依無怙,有苦有貧諸有情所,常應為作依怙等事。三者於諸如來常應供養。四者常應遍知有失、無失。五者一切所作若行、若住諸作意中,大菩提心恒為導首。如是五種是諸菩薩常所應作。

 

又諸菩薩有十種法。一切菩薩許為最勝特為第一。建立在於最上法中。何等為十。一者菩薩種性。諸種性中最為殊勝。二者最初發心。於諸正願最為殊勝。三者精進般若。普於一切波羅蜜多最為殊勝。四者愛語攝事。於諸攝事最為殊勝。五者如來世尊。於諸有情最為殊勝。六者悲愍有情。於諸無量最為殊勝。七者第四靜慮。於諸靜慮最為殊勝。八者空三摩地。於三等持最為殊勝。九者滅盡等至。於諸等至最為殊勝。十者如前所說所有清淨方便善巧。普於一切方便善巧最為殊勝。

又諸菩薩有十種法,一切菩薩許為最勝,特為第一,建立在於最上法中。何等為十?一者菩薩種性,諸種性中最為殊勝。二者最初發心,於諸正願最為殊勝。三者精進、般若,普於一切波羅蜜多最為殊勝。四者愛語攝事,於諸攝事最為殊勝。五者如來世尊,於諸有情最為殊勝。六者悲愍有情,於諸無量最為殊勝。七者第四靜慮,於諸靜慮最為殊勝。八者空三摩地,於三等持最為殊勝。九者滅盡等至,於諸等至最為殊勝。十者如前所說,所有清淨方便善巧,普於一切方便善巧最為殊勝。

 

復次嗢拖南曰。 諸施設建立  一切法尋思 及如實遍智  如是諸無量 說法果勝利  大乘性與攝 菩薩十應知  建立諸名號  謂諸菩薩略有四種施設建立。唯有如來及諸菩薩。能正施設能正建立。非餘一切若天若人若諸沙門若婆羅門。唯除聞已。何等為四。一者法施設建立。二者諦施設建立。三者理施設建立。四者乘施設建立。云何名法施設建立。謂佛所說素呾纜等十二分教。次第結集次第安置次第制立。是名為法施設建立。

復次,嗢拖南曰:「諸施設建立,一切法尋思;及如實遍智,如是諸無量。說法果勝利,大乘性與攝;菩薩十應知,建立諸名號。」  謂諸菩薩略有四種施設建立,唯有如來及諸菩薩,能正施設,能正建立,非餘一切若天、若人、若諸沙門、若婆羅門,唯除聞已。何等為四?一者法施設建立、二者諦施設建立、三者理施設建立、四者乘施設建立。云何名法施設建立?謂佛所說素呾纜等十二分教,次第結集,次第安置,次第制立,是名為法施設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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