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7日 星期五

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八 (3)


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八 (3)

攝事分中契經事行擇攝第一之四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復次同梵行者於餘同梵行所略有二種慰問。一問病苦。二問安樂。問病苦者。如問彼言所受疹疾寧可忍不者。謂問氣息無擁滯乎。得支持不者。謂問苦受不至增乎。非無間乎。非不愛觸之所觸乎。非違慮乎。非笮身乎。或被笮者得除釋乎。

復次,同梵行者於餘同梵行所,略有二種慰問:一問病苦、二問安樂。問病苦者:如問彼言:所受疹疾寧可忍不者,謂問:氣息無擁滯乎?得支持不者,謂問:苦受不至增乎?非無間乎?非不愛觸之所觸乎?非違慮乎?非笮(逼迫)身乎?或被笮者得除釋乎?

 

問安樂者。謂如有一隨所問言少病不者。此問不為嬰疹惱耶。少惱不者。此問不為外諸災橫所侵逼耶。起居輕利不者。此問夜寐得安善耶。所進飲食易消化耶。有歡樂不者。此問得住無罪觸耶。如是等類差別言詞。如聲聞地於所飲食知量中釋。當知此問在四位中。一內逼惱分。二外逼惱分。三住於夜分。四住於晝分。

問安樂者:謂如有一,隨所問言:少病不者,此問:不為嬰疹惱耶。少惱不者,此問:不為外諸災橫所侵逼耶。起居輕利不者,此問:夜寐得安善耶?所進飲食易消化耶?有歡樂不者,此問:得住無罪觸耶?如是等類差別言詞,如《聲聞地》於所飲食知量中釋。當知此問,在四位中:一內逼惱分、二外逼惱分、三住於夜分、四住於晝分。

 

復次若有說言諸阿羅漢於現法中。於食物務蘊界處等。若順不順不如實知。言阿羅漢不順。不順是不如理虛妄分別。非阿羅漢現法不順。所以者何。彼於食物務蘊界處等。現可見故。由此因緣諸阿羅漢。於其滅後。不順諸行不了執著。是故世尊言。阿羅漢是不順者。定是密語。當知此是似正法見。

復次,若有說言:諸阿羅漢於現法中,於食物務、蘊、界、處等,若順、不順不如實知,言:阿羅漢不順。不順,是不如理虛妄分別,非阿羅漢現法不順。所以者何?彼於食物務、蘊、界、處等,現可見故。由此因緣,諸阿羅漢於其滅後,不順諸行,不了執著。是故世尊言:阿羅漢是不順者,定是密語。當知此是,似正法見。

 

由二種義勢力為緣。諸同梵行或大聲聞。為欲斷滅如是所生似正法見。極作功用。勿令彼人或自陳說或示於他。由是因緣墮極下趣。或由愛敬如來聖教。勿因如是似正法見令佛聖教速疾隱滅。復有二因。能生如是似正法見。一者於內薩迦耶見未能永斷。二者依此妄計流轉還滅士夫。

由二種義,勢力為緣,諸同梵行或大聲聞,為欲斷滅如是所生似正法見,極作功用,勿令彼人或自陳說、或示於他,由是因緣墮極下趣。或由愛敬如來聖教,勿因如是似正法見,令佛聖教速疾隱滅。復有二因,能生如是似正法見:一者於內薩迦耶見未能永斷;二者依此妄計流轉、還滅士夫。

 

為斷如是二種因故。說二正法以為對治。謂於諸行次第宣說無常無我。於四句中推求流轉還滅士夫。都不可得。謂依有為。或依無為。聲聞獨覺佛世尊我說名如來。當知此我二種假立。有餘依中假立有為。無餘依中假立無為。若依勝義非有為非無為。亦非無為非有為。

為斷如是二種因故,說二正法以為對治;謂於諸行次第宣說無常、無我。於四句中,推求流轉、還滅士夫,都不可得。謂依有為、或依無為,聲聞、獨覺、佛世尊我,說名如來。當知此我,二種假立:有餘依中,假立有為;無餘依中,假立無為。若依勝義,非有為非無為,亦非無為非有為。

 

由說如是正法教故。於六種相覺悟生時。當知永斷似正法見。謂阿羅漢於依所攝滅壞法故。覺悟無常。於現法中為老病等眾苦器故。覺悟是苦。於任運滅。斷界。離界。及與滅界。覺悟為滅寂靜。清涼。及與永沒。若具如是正覺悟者。是阿羅漢邪。增上慢俱行妄想尚不得有。況可如是於其滅後若順不順戲論執著。

由說如是正法教故,於六種相覺悟生時,當知永斷似正法見。謂阿羅漢,於依所攝滅壞法故,覺悟無常;於現法中,為老病等眾苦器故,覺悟是苦;於任運滅、斷界、離界、及與滅界,覺悟為滅、寂靜、清涼、及與永沒。若具如是正覺悟者,是阿羅漢邪增上慢俱行妄想,尚不得有,況可如是於其滅後,若順、不順戲論執著!

 

當知未斷薩迦耶見有二過患。一於能害有苦諸行。執我我所。由此因緣能感流轉生死大苦。二於現法能礙無上聖慧命根。譬如有人自知無力能害怨家。恐彼為害。先相親附以如意事現承奉之時。彼怨家知親附已便害其命。愚夫異生亦復如是。恐似怨家薩迦耶見當為苦害。便起愛縛以可意行而現承奉。如是愚癡異生之類。於能為害薩迦耶見。唯見功德不見過失。殷到親附。既親附已。由未得退。說名損害聖慧命根。

當知未斷薩迦耶見,有二過患:一於能害有苦諸行,執我、我所,由此因緣,能感流轉生死大苦。二於現法能礙無上聖慧命根。譬如有人,自知無力能害怨家,恐彼為害,先相親附,以如意事,現承奉之,時彼怨家知親附已,便害其命。愚夫異生,亦復如是,恐似怨家薩迦耶見當為苦害,便起愛縛,以可意行而現承奉。如是愚癡異生之類,於能為害薩迦耶見,唯見功德不見過失,殷到親附。既親附已,由未得退,說名損害聖慧命根。

 

復次諸外道輩於內法律二種處所疑惑愚癡。何等為二。謂佛世尊誹毀有見及無有見。而於弟子終歿之後。記一有生。記一無生。又說勝義常住之我現法當來都不可得。世有三師而現可得。一常論者。二斷論者。三者如來。此疑癡者有二種因。當知如前似正法見二種法教。能斷此因。亦如前說由二因緣。

復次,諸外道輩於內法律,二種處所疑惑愚癡。何等為二?謂佛世尊,誹毀有見及無有見,而於弟子終歿之後,記一有生,記一無生。又說勝義常住之我,現法、當來都不可得。世有三師,而現可得:一常論者、二斷論者、三者如來。此疑癡者,有二種因,當知如前似正法見、二種法教,能斷此因,亦如前說由二因緣。

 

即此所說無我法性。彼諸外道難入難了。謂此自性難了知故。雖此相貌易可了知。然其相貌不相似故。當知此中無虛誑義自所證義。是不共義故。彼自性難可悟入。即此自性體是甚深似甚深現。是故說名無虛誑義。

即此所說無我法性,彼諸外道難入、難了。謂此自性難了知故,雖此相貌易可了知,然其相貌不相似故。當知此中,無虛誑義、自所證義,是不共義故,彼自性難可悟入。即此自性體是甚深,似甚深現,是故說名無虛誑義。

 

又此自性於內難見。從他言音亦難覺了。是故說名自所證義。又此自性非尋思者之所尋思。非度量者所行境界。是故說名是不共義。又即此法微妙審諦聰明智者內所證故。說名難了。此等差別當知如前攝異門分。

又此自性,於內難見,從他言音亦難覺了,是故說名自所證義。又此自性,非尋思者之所尋思,非度量者所行境界,是故說名是不共義。又即此法,微妙審諦,聰明智者內所證故,說名難了。此等差別,當知如前《攝異門分》。

 

由二種相。一切如來所說義智。皆應了知。何等為二。一者教智。二者證智。教智者。謂諸異生聞思修所成慧。證智者。謂學無學慧及後所得諸世間慧。此中異生非於一切佛所說義皆能了知。亦非於慢覺察是慢。又未能斷。若諸有學非於我見一切義中皆不了知。又能於慢覺察是慢。而未能斷。若諸無學能作一切。

由二種相,一切如來所說義智,皆應了知。何等為二?一者教智、二者證智。教智者:謂諸異生聞、思、修所成慧。證智者:謂學、無學慧,及後所得諸世間慧。此中異生,非於一切佛所說義皆能了知,亦非於慢覺察是慢,又未能斷。若諸有學,非於我見一切義中皆不了知,又能於慢覺察是慢,而未能斷。若諸無學,能作一切。

 

復次諸佛如來於世俗諦及勝義諦。皆如實知。正觀於彼二種道理不應記別。若記別者能引無義故。不記別亦不執著。謂於滅後若有。若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若於如來如是智見為先不記。謂無知者當知自顯妄見俱行無智之性。

復次,諸佛如來,於世俗諦及勝義諦,皆如實知;正觀於彼二種道理,不應記別。若記別者,能引無義,故不記別,亦不執著;謂於滅後若有、若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若於如來,如是智見為先不記,謂無知者,當知自顯妄見俱行無智之性。

 

復次應知略有二種變壞。一者諸行衰老變壞。謂如有一年百二十其形衰邁。由是因緣名身老病。二者心憂變壞。由是因緣名心老病。第一變壞。若愚若智皆於其中不隨所欲。第二變壞。智者於中能隨所欲。非諸愚者。又諸愚夫若身老病。當知其心定隨老病。其有智者。身雖老病而心自在不隨老病。是名此中愚智差別。

復次,應知略有二種變壞:一者諸行衰老變壞,謂如有一,年百二十其形衰邁,由是因緣,名身老病;二者心憂變壞,由是因緣,名心老病。第一變壞,若愚、若智,皆於其中,不隨所欲。第二變壞,智者於中能隨所欲,非諸愚者。又諸愚夫,若身老病,當知其心定隨老病;其有智者,身雖老病,而心自在不隨老病。是名此中愚、智差別。

 

復次善取法者由聞思故。善思惟者由修慧故。善顯了者如所有性故。善通達者盡所有性故。由二種相。諸聖弟子能正請問大師善記。謂於諸取斷遍知論。何等為二。一者於此諸取斷遍知論。二者為此諸取斷遍知論。當知此中於一切行斷遍知論。所謂如來。

復次,善取法者,由聞、思故;善思惟者,由修慧故;善顯了者,如所有性故;善通達者,盡所有性故。由二種相,諸聖弟子能正請問大師善記,謂於諸取斷遍知論。何等為二?一者於此諸取斷遍知論;二者為此諸取斷遍知論。當知此中,於一切行斷遍知論,所謂如來

 

又此諸取若未斷滅隨觀。彼有三種過患。若已斷滅隨觀。彼有三種功德。一者於諸行中所生諸取行。若變壞便生愁等。應知是名第一過患。已得諸行變壞所作。

又此諸取,若未斷滅,隨觀彼有三種過患;若已斷滅,隨觀彼有三種功德。一者於諸行中所生諸取,行若變壞,便生愁等,應知是名第一過患,已得諸行變壞所作。

 

二者於諸行中所生諸取。為得未得可意諸行。於追求時。廣行非一種種眾多差別不善。由此追求行不善故。住四種苦。一將現前鄰近所起。二正現前現在所起。三他逼迫增上所起。四自雜染增上所起。應知是名第二過患。

二者於諸行中所生諸取,為得未得可意諸行,於追求時,廣行非一種種眾多差別不善。由此追求行不善故,住四種苦:一將現前鄰近所起、二正現前現在所起、三他逼迫增上所起、四自雜染增上所起。應知是名第二過患。

 

三者即由如是惡不善法愛習為因。身壞死後往諸惡趣。應知是名第三過患。與此相違於諸取斷隨觀三種功德勝利。如應當知。

三者即由如是惡不善法,愛習為因,身壞死後,往諸惡趣,應知是名第三過患。與此相違,於諸取斷,隨觀三種功德勝利,如應當知。

 

復次當知略有三種聖者三見圓滿能超三苦。云何名為三種聖者。一正見具足。謂於無倒法無我忍住異生位者。二已見聖諦。已能趣入正性離生。已入現觀。已得至果。住有學位者。三已得最後究竟第一阿羅漢果。住無學位者。

復次,當知略有三種聖者,三見圓滿,能超三苦。云何名為三種聖者?一正見具足,謂於無倒法無我忍住異生位者二已見聖諦,已能趣入正性離生,已入現觀,已得至果,住有學位者三已得最後究竟第一阿羅漢果,住無學位者。

 

云何名為三見圓滿。一初聖者隨順無漏有漏見圓滿。二未善淨無漏見圓滿。三善清淨無漏見圓滿。此三圓滿依說三種補特伽羅。隨其次第如前應知。云何名為超三種苦。謂初見圓滿。能超外道我見違諍所生眾苦。第二見圓滿。能超一切惡趣眾苦。第三見圓滿。能超一切後有眾苦。

云何名為三見圓滿?一初聖者,隨順無漏,有漏見圓滿二未善淨無漏見圓滿三善清淨無漏見圓滿。此三圓滿,依說三種補特伽羅,隨其次第,如前應知。云何名為超三種苦?謂初見圓滿,能超外道我見違諍所生眾苦。第二見圓滿,能超一切惡趣眾苦。第三見圓滿,能超一切後有眾苦。

 

此中云何名諸外道我見違諍所生眾苦。謂此正法毘奈耶外。所有世間種種異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所生一切顛倒見趣。如是一切總稱我見。謂我論者我論相應一切見趣。或一切常論者。或一分常論者。或無因論者。或邊無邊論者。或斷滅論者。或現法涅槃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

此中,云何名諸外道我見違諍所生眾苦?謂此正法毘奈耶外,所有世間種種異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所生一切顛倒見趣,如是一切總稱我見。謂我論者,我論相應一切見趣。或一切常論者、或一分常論者、或無因論者、或邊無邊論者、或斷滅論者、或現法涅槃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

 

或有情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諸邪見撥無一切化生有情。誹謗他世。或命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命論者計命即身或異身等。或吉祥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觀參羅曆算卜筮種種邪論。妄計誦咒祠祀火等得所愛境能生吉祥能斷無義。又計睹相為祥不祥。彼復云何。謂二十句薩迦耶見為所依止。發起妄計前際後際六十二種諸惡見趣。及起總謗一切邪見。

或有情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諸邪見,撥無一切化生有情,誹謗他世。或命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命論者計命即身,或異身等。或吉祥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觀參羅、曆算、卜筮種種邪論,妄計誦咒、祠祀火等,得所愛境,能生吉祥,能斷無義,又計睹相為祥、不祥。彼復云何?謂二十句薩迦耶見為所依止,發起妄計前際、後際六十二種諸惡見趣,及起總謗一切邪見。

 

云何違諍所生眾苦。謂彼展轉見欲相違。互興諍論。發起種種心憂惱苦。深愛藏苦。互勝劣苦。堅執著苦。當知此中若他所勝便生愁惱。是名初苦。若勝於他遂作方便。令自見品轉復增盛。令他見品漸更隱昧。唯我見淨非餘所見。執著邪見深起愛藏。由此因緣發生種種不正尋思。及起種種不寂靜意。損害其心。名第二苦。

云何違諍所生眾苦?謂彼展轉見欲相違,互興諍論,發起種種心憂惱苦、深愛藏苦、互勝劣苦、堅執著苦。當知此中,若他所勝便生愁惱,是名初苦。若勝於他,遂作方便,令自見品轉復增盛,令他見品漸更隱昧,唯我見淨,非餘所見,執著邪見,深起愛藏。由此因緣,發生種種不正尋思,及起種種不寂靜意,損害其心,名第二苦。

 

愛藏邪見增上力故。以他量己。謂已為勝或等或劣。因自高舉凌蔑於他。是名第三互勝劣苦。彼依此故追求利養。即為追求苦之所觸。凡有所作皆為惱亂。詰責他論。及為自論免脫他難。是名第四堅執著苦。如是四種名見違諍所生眾苦。

愛藏邪見增上力故,以他量己,謂已為勝、或等、或劣。因自高舉,凌蔑於他,是名第三互勝劣苦。彼依此故,追求利養,即為追求苦之所觸。凡有所作,皆為惱亂,詰責他論,及為自論免脫他難,是名第四堅執著苦。如是四種,名見違諍所生眾苦。

 

內法異生安住上品無我勝解。當知已斷如是眾苦。所以者何。彼於當來由意樂故。於如是等諸惡見趣堪能除遣。是故若住初見圓滿能超初苦又即依此初見圓滿。親近修習極多修習。於內諸行發生法智。於不現見發生類智。總攝為一聚。以不緣他智而入現觀。謂以無常行。或隨餘一行。彼於爾時能隨證得第二見圓滿。及能超第二苦。

內法異生,安住上品無我勝解,當知已斷如是眾苦。所以者何?彼於當來,由意樂故,於如是等諸惡見趣堪能除遣,是故若住初見圓滿,能超初苦。又即依此初見圓滿,親近、修習、極多修習,於內諸行發生法智,於不現見發生類智,總攝為一聚,以不緣他智而入現觀,謂以無常行,或隨餘一行。彼於爾時,能隨證得第二見圓滿,及能超第二苦。

 

彼住此已。如先所得七覺分法。親近修習極多修習。能斷如前所說四種業等雜染。能隨證得後見圓滿。超後有苦。此中第一補特伽羅。猶殘二苦。及殘現在所依身苦。第二補特伽羅。唯殘一苦及依身苦。第三補特伽羅。一切苦斷。但依身苦暫時餘在。譬如幻化。又依分別薩迦耶見立二十句。不依俱生。又內法者無如是行。依遍處定。謂地為我。我即是地。乃至廣說。一切應知。

彼住此已,如先所得七覺分法,親近、修習、極多修習,能斷如前所說四種業等雜染,能隨證得後見圓滿,超後有苦。此中第一補特伽羅,猶殘二苦,及殘現在所依身苦。第二補特伽羅,唯殘一苦及依身苦。第三補特伽羅,一切苦斷,但依身苦暫時餘在,譬如幻化。又依分別薩迦耶見,立二十句,不依俱生。又內法者,無如是行:依遍處定,謂地為我,我即是地,乃至廣說,一切應知。

 

復次諸外道輩。略有五種愚夫之相。由彼相故墮愚夫數。謂諸外道性聰慧者。猶尚不免懷聰慧慢。況非聰慧。是名第一愚夫之相。又諸外道多為貪求利養恭敬自讚毀他。是名第二愚夫之相。又諸外道若諸聖者為說正法正教正誡。即便違逆呵罵毀呰。是名第三愚夫之相。

復次,諸外道輩,略有五種愚夫之相,由彼相故,墮愚夫數。謂諸外道性聰慧者,猶尚不免懷聰慧慢,況非聰慧!是名第一愚夫之相。又諸外道,多為貪求利養恭敬,自讚毀他,是名第二愚夫之相。又諸外道,若諸聖者為說正法、正教、正誡,即便違逆、呵罵、毀呰,是名第三愚夫之相。

 

又諸外道[/]自陳說似正法論。或開示他。是名第四愚夫之相。又諸外道雖為如來如來弟子之所降伏。亦知如來所說法律是真善說。知自法律是妄惡說。然由我慢增上力故。都不信受。乃至不集觀察因緣。是名第五愚夫之相。

又諸外道,喜自陳說似正法論,或開示他,是名第四愚夫之相。又諸外道,雖為如來、如來弟子之所降伏,亦知如來所說法律是真善說,知自法律是妄惡說,然由我慢增上力故,都不信受,乃至不集、觀察因緣,是名第五愚夫之相。

 

復次如來成就六分。得名無間論師子王。何等為六。所謂最初往詣外道敵論者所。乃至恣其問一切義。凡所興論非為諍論。唯除哀愍諸有情故。其未信者令彼生信。若已信者令倍增長。又興論時。諸根寂靜形色無變。亦無怖畏習氣隨逐。又終不為諸天世間之所勝伏。一切世間無敵論者。能越一翻唯設一翻。皆能摧伏。

復次,如來成就六分,得名無間論師子王。何等為六?所謂最初往詣外道敵論者所,乃至恣其問一切義,凡所興論非為諍論,唯除哀愍諸有情故。其未信者令彼生信,若已信者令倍增長。又興論時,諸根寂靜,形色無變,亦無怖畏習氣隨逐。又終不為諸天世間之所勝伏,一切世間無敵論者能越一翻,唯設一翻皆能摧伏。

 

又諸世間極聰慧者。極無畏者。若與如來共興論時。所有辯才皆悉謇訥。增上怖畏逼切身心。一切矯術虛詐言論。皆不能設。又復一切同一會坐處中大眾。皆於佛所起勝他心。於彼外道敵論者所起他勝心。又佛世尊言辭威肅。其敵論者所出言詞無有威肅。

又諸世間極聰慧者、極無畏者,若與如來共興論時,所有辯才皆悉謇訥,增上怖畏逼切身心,一切矯術虛詐言論皆不能設。又復一切同一會坐,處中大眾,皆於佛所起勝他心,於彼外道敵論者所起他勝心。又佛世尊言辭威肅,其敵論者所出言詞無有威肅。

 

復次有二種論。何等為二。一有我論。二無我論。無我論有力。有我論無力。有我論者常為無我論者所伏。唯除論者其力羸劣。云何名為有我論者。謂如有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於色等行建立為我。謂我有行。行是我所。我在行中不流不散。遍隨支節無所不至。是故色等諸行性我。依諸行田生福非福。因茲領受愛不愛果。譬如農夫依止良田營事農業及與種植藥草叢林。是名我論。

復次,有二種論。何等為二?一有我論、二無我論。無我論有力,有我論無力。有我論者,常為無我論者所伏,唯除論者其力羸劣。云何名為有我論者?謂如有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於色等行,建立為我,謂我有行,行是我所,我在行中,不流、不散,遍隨支節無所不至。是故色等諸行性我,依諸行田,生福、非福,因茲領受愛、不愛果。譬如農夫依止良田,營事農業及與種植藥草、叢林,是名我論。

 

云何名為無我論者。謂有二種。一破我論。二立無我。破我論者。若計實我能有作用於愛非愛諸果業中得自在者。此我恒時欣樂厭苦。是故此我唯應生福不生非福。又我作用常現在前內外諸行。若變異時。不應發生愁憂悲歎。又我是常以覺為先。凡所生起。常應隨轉無有變易。然不可得。如是名為破有我論立無我者。

云何名為無我論者?謂有二種:一破我論、二立無我。破我論者:若計實我能有作用,於愛、非愛諸果業中,得自在者,此我恒時欣樂、厭苦,是故此我,唯應生福,不生非福。又我作用常現在前,內外諸行若變異時,不應發生愁憂悲歎。又我是常,以覺為先,凡所生起,常應隨轉,無有變易,然不可得。如是名為破有我論,立無我者。

 

以一切行從眾緣生。若遇福緣福便生起。與此相違生起非福。由此為緣能招一切愛非愛果。依眾緣故皆是無常。唯於如是因果所攝諸行流轉。假立我等。若依勝義。一切諸法皆無我等。如是名為立無我論。

以一切行從眾緣生,若遇福緣福便生起,與此相違生起非福。由此為緣,能招一切愛、非愛果。依眾緣故,皆是無常,唯於如是因果所攝諸行流轉,假立我等。若依勝義,一切諸法皆無我等。如是名為立無我論。

 

復次由五種相。有學無學二種差別。謂諸無學所成就智說名無上。一切有學所成就智說名有上。如智無上。當知正行及與解脫無上亦爾。又諸無學以善清淨諸聖慧眼觀佛法身。有學不爾。又諸無學以善圓滿無顛倒行奉事如來。有學不爾。是名五相。

復次,由五種相,有學、無學二種差別。謂諸無學所成就,說名無上;一切有學所成就智,說名有上。如智無上,當知正行及與解脫無上亦爾。又諸無學,以善清淨諸聖慧眼,觀佛法身;有學不爾。又諸無學,以善圓滿無顛倒行,奉事如來;有學不爾。是名五相。

 

參考資料:

(1) CBETA 電子佛典 Big5 App (http://cbeta.org/result/T30/T30n1579.htm)

(2) http://www.fuyan.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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