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1日 星期五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六 (2)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六 (2)

本地分中思所成地第十一之一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建立勝義伽他者。如經言。 都無有宰主  及作者受者 諸法亦無用  而用轉非無 唯十二有支  蘊處界流轉 審思此一切  眾生不可得 於內及於外  是一切皆空 其能修空者  亦常無所有 我我定非有  由顛倒妄計 有情我皆無  唯有因法有 諸行皆剎那  住尚無況用 即說彼生起  為用為作者 眼不能見色  耳不能聞聲 鼻不能嗅香  舌不能嘗味 身不能覺觸  意不能知法 於此亦無能  任持驅役者 法不能生他  亦不能自生 眾緣有故生  非故新新有 法不能滅他  亦不能自滅 眾緣有故生  生已自然滅 由二品為依  是生便可得 恒於境放逸  又復邪昇進 愚癡之所漂  彼遂邪昇進 諸貪愛所引  於境常放逸 由有因諸法  眾苦亦復然 根本二惑故  十二支分二 自無能作用  亦不由他作 非餘能有作  而作用非無 非內亦非外  非二種中間 由行未生故  有時而可得 設諸行已生  由此故無得 未來無有相  過去可分別 分別曾所更  非曾亦分別 行雖無有始  然有始可得 諸色如聚沫  諸受類浮泡 諸想同陽焰  諸行喻芭蕉 諸識猶幻事  曰親之所說 諸行一時生  亦一時住滅 癡不能癡癡  亦不能癡彼 非餘能有癡  而愚癡非無 不正思惟故  諸愚癡得生 此不正思惟  非不愚者起 福非福不動  行又三應知 復有三種業  一切不和合 現在速滅壞  過去住無方 未生依眾緣  而復心隨轉 畢竟共相應  不相應亦爾 非一切一切  而說心隨轉 於此流無斷  相似不相似 由隨順我見  世俗用非無 若壞於色身  名身亦隨滅 而言今後世  自作自受果 前後差別故  自因果攝故 作者與受者  一異不可說 因道不斷故  和合作用轉 從自因所生  及攝受所作 樂戲論為因  若淨不淨業 諸種子異熟  及愛非愛果 依諸種異熟  我見而生起 自內所證知  無色不可見 無了別凡夫  計斯為內我 我見為依故  起眾多妄見 總執自種故  宿習助伴故 聽聞隨順故  發生於我見 貪愛及與緣  而生於內我 攝受希望故  染習外為所 世間真可怖  愚癡故攝受 先起愛藏已  由茲趣戲論 彼所愛藏者  賢聖達為苦 此苦逼愚夫  剎那無暫息 不平等纏心  積集彼眾苦 積集是愚夫  計我苦樂緣 諸愚夫固著  如大象溺泥 由癡故增上  遍行遍所作 此池派眾流  於世流為暴 非火風日竭  唯除正法行 於苦計我受  苦樂了知苦 分別此起見  從彼生生彼 染污意恒時  諸惑俱生滅 若解脫諸惑  非先亦非後 非彼法生已  後淨異而生 彼先無染污  說解脫眾惑 其有染污者  畢竟性清淨 既非有所淨  何得有能淨 諸種子滅故  諸煩惱盡故 即於此無染  顯示二差別 自內所證故  唯眾苦盡故 永絕戲論故  一切無戲論 眾生名相續  及法想相中 無生死流轉  亦無涅槃者

建立勝義伽他者,如經言:「都無有宰主,及作者受者,諸法亦無用,而用轉非無,唯十二有支,蘊處界流轉,審思此一切,眾生不可得,於內及於外,是一切皆空,其能修空者,亦常無所有,我我定非有,由顛倒妄計,有情我皆無,唯有因法有,諸行皆剎那,住尚無況用,即說彼生起,為用為作者,眼不能見色,耳不能聞聲,鼻不能嗅香,舌不能嘗味,身不能覺觸,意不能知法,於此亦無能,任持驅役者,法不能生他,亦不能自生,眾緣有故生,非故新新有,法不能滅他,亦不能自滅,眾緣有故生,生已自然滅,由二品為依,是生便可得,恒於境放逸,又復邪昇進,愚癡之所漂,彼遂邪昇進,諸貪愛所引,於境常放逸,由有因諸法,眾苦亦復然,根本二惑故,十二支分二,自無能作用,亦不由他作,非餘能有作,而作用非無,非內亦非外,非二種中間,由行未生故,有時而可得,設諸行已生,由此故無得,未來無有相,過去可分別,分別曾所更,非曾亦分別,行雖無有始,然有始可得,諸色如聚沫,諸受類浮泡,諸想同陽焰,諸行喻芭蕉,諸識猶幻事,曰親之所說,諸行一時生,亦一時住滅,癡不能癡癡,亦不能癡彼,非餘能有癡,而愚癡非無,不正思惟故,諸愚癡得生,此不正思惟,非不愚者起,福非福不動,行又三應知,復有三種業,一切不和合,現在速滅壞,過去住無方,未生依眾緣,而復心隨轉,畢竟共相應,不相應亦爾,非一切一切,而說心隨轉,於此流無斷,相似不相似,由隨順我見,世俗用非無,若壞於色身,名身亦隨滅,而言今後世,自作自受果,前後差別故,自因果攝故,作者與受者,一異不可說,因道不斷故,和合作用轉,從自因所生,及攝受所作,樂戲論為因,若淨不淨業,諸種子異熟,及愛非愛果,依諸種異熟,我見而生起,自內所證知,無色不可見,無了別凡夫,計斯為內我,我見為依故,起眾多妄見,總執自種故,宿習助伴故,聽聞隨順故,發生於我見,貪愛及與緣,而生於內我,攝受希望故,染習外為所,世間真可怖,愚癡故攝受,先起愛藏已,由茲趣戲論,彼所愛藏者,賢聖達為苦,此苦逼愚夫,剎那無暫息,不平等纏心,積集彼眾苦,積集是愚夫,計我苦樂緣,諸愚夫固著,如大象溺泥,由癡故增上,遍行遍所作,此池派眾流,於世流為暴,非火風日竭,唯除正法行,於苦計我受,苦樂了知苦,分別此起見,從彼生生彼,染污意恒時,諸惑俱生滅,若解脫諸惑,非先亦非後,非彼法生已,後淨異而生,彼先無染污,說解脫眾惑,其有染污者,畢竟性清淨,既非有所淨,何得有能淨,諸種子滅故,諸煩惱盡故,即於此無染,顯示二差別,自內所證故,唯眾苦盡故,永絕戲論故,一切無戲論,眾生名相續,及法想相中,無生死流轉,亦無涅槃者。」

 

此中依止補特伽羅無我勝義。宣說如是勝義伽他。為欲對治增益損減二邊執故於所攝受說為宰主。於諸業用說為作者。於諸果報說為受者。如是半頌。遮遣別義所分別我。諸法亦無用者。遮遣即法所分別我。由此遠離增益邊執。而用轉非無者。顯法有性。由此遠離損減邊執。

此中依止補特伽羅無我勝義,宣說如是勝義伽他,為欲對治增益、損減二邊執故。於所攝受說為宰主,於諸業用說為作者,於諸果報說為受者。如是半頌,遮遣別義所分別我。諸法亦無用者,遮遣即法所分別我,由此遠離增益邊執;而用轉非無者,顯法有性,由此遠離損減邊執。

 

用有三種。一宰主用。二作者用。三受者用。因此用故。假立宰主作者受者。雖言諸法而未宣說。何等為法。故次說言唯有十二支等半頌。如有支次第。諸蘊等流轉。此顯不取微細多我。便能對治宰主作者及受者執。眼色為緣生眼識果。無別受者。此中顯示即十八界說受者。性雖言無主。而未宣說無何等主。為欲顯示故。次說言審思此一切眾生不可得。

用有三種:一宰主用、二作者用、三受者用。因此用故,假立宰主、作者、受者。雖言諸法,而未宣說何等為法,故次說言唯有十二支等半頌。如有支次第,諸蘊等流轉,此顯不取微細多我,便能對治宰主、作者、及受者執。眼色為緣,生眼識果,無別受者。此中顯示即十八界,說受者性。雖言無主,而未宣說無何等主,為欲顯示,故次說言:審思此一切,眾生不可得。

 

言審思者。由依三量審諦觀察。此若無者。云何建立內外成就。故次說言於內及於外是一切皆空。此顯內外唯假建立。云何建立能觀所觀二種成就。故次說言其能修空者亦常無所有。

言審思者,由依三量,審諦觀察。此若無者,云何建立內外成就?故次說言:於內及於外,是一切皆空。此顯內外,唯假建立。云何建立能觀、所觀二種成就?故次說言:其能修空者,亦常無所有。

 

云何建立聖者異生二種成就。故次說言我我定非有由顛倒妄計。此顯聖者及異生我決定無有真實我性。唯由顛倒妄計為有。云何建立彼此成就。故次說言有情我皆無。云何建立染淨成就。故次說言唯有因法有。染者淨者皆不可得。雖說諸法皆無作用。而未宣說云何無用。故次說言諸行皆剎那住尚無況用。

云何建立聖者、異生二種成就?故次說言:我、我定非有,由顛倒妄計。此顯聖者及異生我,決定無有真實我性,唯由顛倒,妄計為有。云何建立彼此成就?故次說言:有情我皆無。云何建立染淨成就?故次說言:唯有因法有,染者、淨者皆不可得。雖說諸法皆無作用,而未宣說,云何無用?故次說言:諸行皆剎那,住尚無況用。

 

如前已說。用轉非無。云何無用而有用轉。故次說言即說彼生起為用為作者。果故名為用。因故名作者。彼生起者。顯從諸處諸識得生。彼得生者。非離眼等彼成就故。如前所說諸法無用。此顯無用略有七種。一無作用用。謂眼不能見色等。二無隨轉用。謂於此亦無能任持驅役者。如其次第宰主作者俱無所有故。無有能隨轉作用。三無生他用。謂法不能生他。四無自生用。謂亦不能自生。五無移轉用。謂眾緣有故生。非故新新有。六無滅他用。謂法不能滅他。七無自滅用。謂亦不能自滅

如前已說,用轉非無,云何無用而有用轉?故次說言:即說彼生起為用、為作者。果故,名為用;因故,名作者。彼生起者,顯從諸處,諸識得生。彼得生者,非離眼等,彼成就故。如前所說諸法無用,此顯無用略有七種:一無作用用,是謂眼不能見色等;二無隨轉用,是謂於此,亦無能任持驅役者。如其次第,宰主、作者俱無所有故,無有能隨轉作用;三無生他用,是謂法不能生他;四無自生用,是謂亦不能自生;五無移轉用,是謂眾緣有故生,非故新新有;六無滅他用,是謂法不能滅他;七無自滅用,是謂亦不能自滅

 

問如眾緣有故生。亦眾緣有故滅耶。答眾緣有故生。生已自然滅。如前所說。有因法有。欲顯在家及與出家雜染自性有因法有。故次說言由二品為依是生便可得等。由此二頌。顯無明愛有因法有。次後五頌。顯雜染品差別所依因及時分。此中有因諸法者。謂無明乃至受有因。眾苦者。謂愛乃至老死。此言顯示煩惱業生三種雜染。根本二惑故者。此言顯示煩惱雜染唯取最勝煩惱雜染。

問:如眾緣有故生,亦眾緣有故滅耶?答:眾緣有故生,生已自然滅。如前所說,有因法有,欲顯在家及與出家雜染自性有因法有,故次說言:由二品為依,是生便可得等。由此二頌,顯無明、愛,有因法有。次後五頌,顯雜染品差別所依因及時分。此中,有因諸法者,是謂無明乃至受;有因眾苦者,是謂愛乃至老死。此言顯示煩惱、業、生三種雜染。根本二惑(無明和愛)故者,此言顯示煩惱雜染,唯取最勝煩惱雜染。

 

自無能作用等言。復重別顯業雜染義。由彼所作有差別故。彼果異熟不思議故。自無能作用者。待善惡友他所引故。亦不由他作者。待自功用所成辦故。非餘能有作者。要待前生因差別故。方有所作。非內亦非外等頌中。顯依未來不生雜染依止現在過去諸行能生雜染。

自無能作用等言,復重別顯業雜染義;由彼所作有差別故,彼果異熟不思議故。自無能作用者:是待善惡友,他所引故。亦不由他作者:是待自功用,所成辦故。非餘能有作者:是要待前生因差別故,方有所作。非內亦非外等頌中,顯依未來不生雜染;依止現在、過去諸行能生雜染。

 

設行已生。即由此相無有分別。未來無相故。無分別如此。如是當來決定不可知故。若不如是分別異類或時可得。若於過去即可分別如此。如是曾有相貌可分別故。非唯曾更而可分別。未曾更者。雖不分明取其相貌。然隨種類亦可分別。此則顯示依現在行分別為因生諸雜染。行雖無始。然始可得者。顯示雜染時分差別。無始時來常隨逐故。剎那剎那新所起故。

設行已生,即由此相無有分別;未來無相,故無分別。如此如是,當來決定不可知故。若不如是,分別異類或時可得。若於過去,即可分別,如此如是,曾有相貌可分別故,非唯曾更而可分別。未曾更者:雖不分明取其相貌,然隨種類亦可分別。此則顯示,依現在行,分別為因,生諸雜染。行雖無始,然始可得者:是顯示雜染時分差別,無始時來常隨逐故,剎那剎那新所起故。

 

自此已後顯清淨品。如實觀時得清淨故。或由自相故。謂觀色等如聚沫等。或由共相故。謂觀有為同生住滅所有共相。或由世俗及勝義諦故。謂雖無癡者非無愚癡眾緣所生。世俗諦故說癡能癡。

自此已後,顯清淨品,如實觀時,得清淨故。或由自相故,謂觀色等如聚沫等。或由共相故,謂觀有為,同生住滅,所有共相。或由世俗及勝義諦故,謂雖無癡者,非無愚癡,眾緣所生世俗諦故,說癡能癡。

 

又復顯示非不愚者不正思惟。是故彼為愚癡所癡。又由世俗。宣說諸識隨福等行。若就勝義無所隨逐。又三應知者。謂去來今。三種業者。謂身等業。一切不和合者。更互相望不和合故。所以者何。現在速滅壞。過去住無方。未生。依眾緣。而復心隨轉。

又復顯示非不愚者,不正思惟,是故彼為愚癡所癡。又由世俗,宣說諸識隨福等行;若就勝義,無所隨逐。又三應知者,是謂去、來、今。三種業者,是謂身等業。一切不和合者,是更互相望不和合故。所以者何?現在速滅壞,過去住無方,未生依眾緣,而復心隨轉。

 

若彼與此更互相應。如福等行無有和合。彼心相應道理亦爾。云何當有實隨轉性。何以故。若心與彼諸行相應。或不相應。非此與彼。或時不相應。或時非不相應。又非一切心。或相應或不相應。如是由勝義故。心隨轉性不得成就。今當顯示。由世俗故。說心隨轉所有因緣。

若彼與此更互相應,如福等行無有和合;彼心相應道理亦爾,云何當有實隨轉性。何以故?若心與彼諸行相應、或不相應,非此與彼,或時不相應,或時非不相應。又非一切心,或相應、或不相應。如是由勝義故,心隨轉性,不得成就。今當顯示由世俗故,說心隨轉所有因緣。

 

於此流無斷者。今此頌中。顯世俗諦非無作用及與隨轉。又由勝義無有作者及與受者由世俗故而得宣說自作自受。又作者受者。若一若異。皆不可說。為顯此義故。次說言前後差別等頌。如是由勝義故無有宰主作者受者。唯有因果。於因果相釋通疑難。略由五頌顯示於此起我顛倒。初頌顯示雖無有我而有後有無有斷絕。又諸因果非頓俱有。非從一切一切得生。

於此流無斷者:今此頌中,顯世俗諦,非無作用,及與隨轉。又由勝義,無有作者及與受者。由世俗故,而得宣說自作自受。又作者、受者,若一、若異,皆不可說。為顯此義故,次說言:前後差別等頌。如是由勝義故,無有宰主、作者、受者,唯有因果。於因果相,釋通疑難,略由五頌,顯示於此起我顛倒。初頌顯示雖無有我,而有後有、無有、斷絕。又諸因果,非頓俱有;非從一切,一切得生。

 

又此因道無有斷絕。頌中四句。如其次第。釋此四難。由第二頌。顯因果相。由後三頌。顯於無我諸因果中起我顛倒。此中顯示彼所緣境。彼所依止。彼因彼果。初頌顯示彼所緣境。自內所證。無色難見難可尋思。故名無色。經說色相為尋思故。難說示他故不可見。

又此因道無有斷絕。頌中四句。如其次第。釋此四難。由第二頌,顯因果相。由後三頌,顯於無我諸因果中,起我顛倒;此中顯示,彼所緣境、彼所依止、彼因彼果。初頌顯示,彼所緣境,自內所證,無色難見,難可尋思,故名無色。經說色相,為尋思故;難說示他,故不可見。

 

由第二頌。顯彼依果。凡夫是依。眾見是果。由第三頌。顯示彼因。俱生我見。由總執計自種隨眠之所生起。諸外道等分別我見。由宿習等之所生起。此外道見。要由數習故。不正尋思故。又得隨順從他聽聞非正法故。而得生長。此中顯示由所依止作意所緣諸過失故。分別我見方得生起。

由第二頌,顯彼依果:凡夫是依,眾見是果。由第三頌,顯示彼因:俱生我見,由總執計,自種隨眠之所生起。諸外道等,分別我見,由宿習等之所生起。此外道見,要由數習故、不正尋思故、又得隨順從他聽聞非正法故,而得生長。此中顯示,由所依止,作意所緣諸過失故,分別我見方得生起。

 

次後五頌。顯彼我見由集次第發生於苦。又即此苦并及我見二苦因緣。又於解脫能為障礙。此中初頌顯示於集。第二第三顯示行苦所攝阿賴耶識愛藏此已而趣戲論。謂我當有非當有等。言愛藏者。攝為己體故。又復此苦於一切時恒常隨逐。無一剎那而暫息者。由第四頌。顯示此苦是能計我及苦樂緣。

次後五頌,顯彼我見,由集次第,發生於苦;又即此苦,并及我見二苦因緣,又於解脫能為障礙。此中初頌顯示於集,第二、第三顯示行苦所攝阿賴耶識。愛藏此已,而趣戲論,謂:我當有、非當有等。言愛藏者,攝為己體故。又復此苦,於一切時恒常隨逐,無一剎那而暫息者。由第四頌,顯示此苦,是能計我及苦樂緣。

 

由第五頌。顯示計我。由愚癡故障礙解脫。言增上者。望餘二苦故。言遍行者。隨逐諸受故。遍所作者。遍善惡無記故。今當顯示阿賴耶識所攝行苦共他相似。又顯差別。由正法行方能竭故。於世眾流最為暴惡。言眾流者。譬眼等六五趣三界等。

由第五頌,顯示計我由愚癡故,障礙解脫。言增上者:望餘二苦故。言遍行者:隨逐諸受故。遍所作者:遍善、惡、無記故。今當顯示,阿賴耶識所攝行苦,共他相似,又顯差別。由正法行,方能竭故。於世眾流,最為暴惡。言眾流者:譬眼等六,五趣三界等。

 

又法行者。顯示解了解脫遍知及縛遍知。解了縛遍知者。即了知苦。謂了知我受苦受樂皆依於苦。又此分別能起諸見。從彼所生亦能生彼。顯示解了縛遍知已。餘有六頌。顯示解了解脫遍知。謂染污意。恒時諸惑俱生滅。若解脫諸惑。非先亦非後等。非先者。與諸煩惱恒俱生故。非後者即與彼惑俱時滅故。

又法行者:顯示解了解脫遍知,及縛遍知。解了縛遍知者:即了知苦,謂了知我受苦、受樂,皆依於苦。又此分別,能起諸見;從彼所生,亦能生彼。顯示解了縛遍知已,餘有六頌,顯示解了解脫遍知。謂染污意恒時,諸惑俱生滅;若解脫諸惑,非先亦非後等。非先者:與諸煩惱,恒俱生故。非後者:即與彼惑,俱時滅故。

 

又顯所說解脫之相。謂非即彼生已後方清淨。別有所餘清淨意生。即彼先來無染污故說為解脫。為成此義故。復說言其有染污者畢竟性清淨等。頌又復顯示二種解脫。謂煩惱解脫。及事解脫。諸種子滅故諸煩惱盡故者。顯示煩惱解脫。即於此無染者。顯示事解脫。如經言。苾芻當知。若於眼中貪欲永斷。如是此眼亦當永斷。乃至廣說。如是顯示有餘依解脫已。

又顯所說解脫之相,謂非即彼生已後方清淨,別有所餘清淨意生;即彼先來無染污故,說為解脫。為成此義故,復說言:其有染污者,畢竟性清淨等頌。又復顯示二種解脫,謂煩惱解脫及事解脫。諸種子滅故,諸煩惱盡故者,顯示煩惱解脫;即於此無染者,顯示事解脫。如經言:苾芻當知!若於眼中貪欲永斷,如是此眼亦當永斷,乃至廣說。如是顯示,有餘依解脫已。

 

次當顯示無餘依解脫。自內所證者。顯彼不思議故。唯眾苦盡者。為遣妄計唯無性執。謂有餘依。永寂滅故。說為寂滅。非全無性。無戲論者。此解脫性。唯內所證。若異不異。死後當有。或當無等。一切戲論不能說故。為顯補特伽羅及法俱非流轉生死或般涅槃故。復頌言眾生名相續。及法想相中。無生死流轉。亦無涅槃者。已釋勝義聖教伽他。

次當顯示,無餘依解脫。自內所證者:顯彼不思議故。唯眾苦盡者:為遣妄計,唯無性執。謂有餘依永寂滅故,說為寂滅,非全無性。無戲論者:此解脫性,唯內所證。若異、不異,死後當有、或當無等,一切戲論不能說故。為顯補特伽羅及法,俱非流轉生死或般涅槃故,復頌言:眾生名相續,及法想相中,無生死流轉,亦無涅槃者。已釋勝義聖教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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