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日 星期四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 (2)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 (2)

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三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又雖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然於有法密意說有有相。於無法密意說有無相。所以者何。若有相法能持有相。若無相法能持無相。是故俱名為法俱名為有。若異此者。諸修行者唯知於有不知於無應非無間觀所知法。不應道理。

又雖說一切有者,是謂十二處:然於有法,密意說有有相;於無法,密意說有無相。所以者何?若有相法能持有相,若無相法能持無相,是故俱名為法,俱名為有(因這是識心依他真如法緣起的,有時真如法緣起是無相,但仍是心法一如的『識有』緣起)若異此者,諸修行者,唯知於有,不知於無;應非無間觀所知法,不應道理。

 

又雖說言有過去業。由此業故諸有情受有損害受無損害受。此亦依彼習氣。密意假說為有。謂於諸行中。曾有淨不淨業。若生若滅由此因緣彼行勝異相續而轉是名習氣。由此相續所攝習氣故。愛不愛果生。是故於我無過。而汝不應道理。

又雖說言有過去業,由此業故,諸有情受有損害受,受無損害受。此亦依彼習氣,密意假說為有(即是說,這業力所引的緣起法『有』,並不改變識心所本有的真如佛性)。是謂於諸行中,曾有淨、不淨業,若生、若滅。由此因緣,彼行勝異相續而轉,是名習氣。由此相續所攝習氣故,愛、不愛果生。是故於我說只有現在是真實有,是無過失的,而汝所說過去、未來也是真實有,是不應道理。

 

復雖說言有過去色有未來色有現在色如是乃至識亦爾者。此亦依三種行相。密意故說。謂因相自相果相。依彼因相密意說有未來。依彼自相密意說有現在依彼果相密意說有過去。是故無過。

復雖說言有過去色、有未來色、有現在色,如是乃至識亦爾者。此亦依三種行相,密意故說:是謂因相、自相、果相。依彼因相,密意說有未來;依彼自相,密意說有現在;依彼果相,密意說有過去;是故無過失。

 

又不應說過去未來是實有相。何以故。應知未來有十二種相故。一因所顯相。二體未生相。三待眾緣相。四已生種類相。五可生法相。六不可生法相。七未生雜染相。八未生清淨相。九應可求相。十不應求相。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

又不應說過去、未來是實有相。何以故?應知未來,有十二種相故:一因所顯相、二體未生相、三待眾緣相、四已生種類相、五可生法相、六不可生法相、七未生雜染相、八未生清淨相、九應可求相、十不應求相、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

 

當知現在亦有十二種相。一果所顯相。二體已生相。三眾緣會相。四已生種類相。五一剎那相。六不復生法相。七現雜染相。八現清淨相。九可[/]樂相。十不可[/]樂相。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

當知現在,亦有十二種相:一果所顯相、二體已生相、三眾緣會相、四已生種類相、五一剎那相、六不復生法相、七現雜染相、八現清淨相、九可喜樂相、十不可喜樂相、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


當知過去亦有十二種相。一已度因相。二已度緣相。三已度果相。四體已壞相。五已滅種類相。六不復生法相。七靜息雜染相。八靜息清淨相。九應顧戀處相。十不應顧戀處相。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

當知過去,亦有十二種相:一已度因相、二已度緣相、三已度果相、四體已壞相、五已滅種類相、六不復生法相、七靜息雜染相、八靜息清淨相、九應顧戀處相、十不應顧戀處相、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

 

計我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有我薩埵命者生者。有養育者數取趣者。如是等諦實常住。謂外道等作如是計。問何故彼外道等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

計我論者,是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有我、薩埵、命者、生者、有養育者、數取趣者,如是等諦實常住。是謂外道等,作如是計。問:何故彼外道等,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是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

 

由二種因故。一先不思覺率爾而得有薩埵覺故。二先已思覺得有作故。彼如是思。若無我者見於五事。不應起於五有我覺。一見色形已。唯應起於色形之覺。不應起於薩埵之覺。二見順苦樂行已。唯應起於受覺。不應起於勝劣薩埵之覺。三見已立名者名相應行已。唯應起於想覺。不應起於剎帝利。婆羅門。吠舍。戍陀羅。佛授。德友。等薩埵之覺。

由二種因故:一先不思覺,率爾而得有薩埵覺故、二先已思覺,得有作故。彼如是思:若無我者,見於五事,不應起於五有我覺。即一見色形已,唯應起於形之覺,不應起於薩埵之覺。二見順苦樂行已,唯應起於覺,不應起於勝劣薩埵之覺。三見已立名者,名相應行已,唯應起於覺,不應起於剎帝利、婆羅門、吠舍、戍陀羅、佛授、德友等,薩埵之覺。

 

四見作淨不淨相應行已。唯應起於行覺。不應起於愚者智者薩埵之覺。五見於境界識隨轉已。唯應起於心覺。不應起於我。能見。等薩埵之覺。由如是先不思覺。於此五事唯起五種薩埵之覺。非諸行覺。是故先不思覺見已率爾而起有薩埵覺故。如是決定知有實我。

四見作淨、不淨相應行已,唯應起於覺,不應起於愚者、智者薩埵之覺。五見於境界識隨轉已,唯應起於覺,不應起於我、能見等,薩埵之覺。由如是先不思覺,於此五事,唯起五種薩埵之覺,非諸行覺。是故,先不思覺見,已率爾而起有薩埵覺故,如是決定知有實我。

 

又彼如是思若無我者。不應於諸行中先起思覺得有所作。謂我以眼當見諸色。正見諸色。已見諸色。或復起心。我不當見。如是等用。皆由我覺行為先導。如於眼見如是。於耳鼻舌身意應知亦爾。

又彼如是思:若無我者,不應於諸行中,先起思覺,得有所作。而說我以眼當見諸色、正見諸色、已見諸色;或復起心,我不當見如是等用;皆由我覺行為先導,如於眼見如是,於耳、鼻、舌、身、意,應知亦爾。

 

又於善業造作善業止息。不善業造作不善業止息。如是等事。皆由思覺為先。方得作用。應不可得如是等用。唯於諸行。不應道理。由如是思故。說有我。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為即於所見事起薩埵覺。為異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耶。若即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者。汝不應言即於色等計有薩埵。計有我者是顛倒覺。若異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者。我有形量。不應道理。或有勝劣。或剎帝利等。或愚或智。或能取彼色等境界。不應道理。

又於善業造作、善業止息、不善業造作、不善業止息,如是等事,皆由思覺為先,方得作用。應不可得如是等用,唯於諸行,不應道理。由如是思故,說有我。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為即於所見事,起薩埵覺?為異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耶?若即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者,汝不應言即於色等,計有薩埵、計有我者,是顛倒覺。若異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者,我有形量即是,不應道理。或有勝劣(),或剎帝利等(),或愚、或智(),或能取彼色()等境界,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唯由此法自體起此覺耶。為亦由餘體起此覺耶。若唯由此法自體起此覺者。即於所見起彼我覺。不應說名為顛倒覺。若亦由餘體起此覺者。即一切境界。各是一切境界覺因故。不應理。

又汝何所欲?為唯由此法自體,起此覺耶?為亦由餘體,起此覺耶?若唯由此法自體起此覺者,即於所見起彼我覺,不應說名為顛倒覺。若亦由餘體起此覺者,即一切境界,各是一切境界覺因故,不應理。

 

又汝何所欲。於無情數有情覺。於有情數無情覺。於餘有情數餘有情覺。為起為不起耶。若起者。是即無情應是有情。有情應是無情。餘有情應是餘有情。此不應理。若不起者。則非撥現量。不應道理。又汝何所欲。此薩埵覺。為取現量義。為取比量義耶。若取現量義者。唯色等蘊是現量義。我非現量義。故不應理。若取比量義者。如愚稚等。未能思度。不應率爾起於我覺。

又汝何所欲?於無情數有情覺,於有情數無情覺,於餘有情數餘有情覺,為起為不起耶?若起者,是即無情應是有情,有情應是無情,餘有情應是餘有情,此不應理。若不起者,則誹撥現量,不應道理。又汝何所欲?此薩埵覺,為取現量義?為取比量義耶?若取現量義者,唯色等蘊是現量義;我非現量義,故不應理。若取比量義者,如愚稚等,未能思度,不應率爾起於我覺。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如世間所作。為以覺為因。為以我為因。若以覺為因者。執我所作。不應道理。若以我為因者。要先思覺得有所作。不應道理。又汝何所欲。所作事因。常無常耶。若無常者。此所作因體是變異。執我有作不應道理。若是常者。即無變異。無變有作不應道理。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如世間所作,為以覺為因?為以我為因?若以覺為因者,執我所作,不應道理。若以我為因者,要先思覺得有所作,不應道理。又汝何所欲?所作事因,常、無常耶?若無常者,此所作因體是變異,執我有作,不應道理。若是常者,即無變異,無變有作,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有動作之我能有所作。為無動作之我有所作耶。若有動作之我能有所作者。是即常作。不應復作。若無動作之我有所作者。無動作性而有所作。不應道理。又汝何所欲。為有因故我有所作。為無因耶。若有因者。此我應由餘因策發方有所作。不應道理。若無因者。應一切時作一切事。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有動作之我,能有所作?為無動作之我,有所作耶?若有動作之我,能有所作者,是即常作,不應復作。若無動作之我,有所作者,無動作性,而有所作,不應道理。又汝何所欲?為有因故,我有所作?為無因耶?若有因者,此我應由餘因策發,方有所作,不應道理。若無因者,應一切時作一切事,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我為依自故能有所作。為依他故能有所作。若依自者。此我自作老病死苦雜染等事。不應道理。若依他者。計我所作不應道理。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為即於蘊施設有我。為於諸蘊中。為蘊外餘處。為不屬蘊耶。若即於蘊施設我者。是我與蘊無有差別。而計有我諦實常住。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我為依自故,能有所作?為依他故,能有所作?若依自者,此我自作老、病、死、苦、雜染等事,不應道理。若依他者,計我所作,不應道理。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為即於蘊施設有我?為於諸蘊中?為蘊外餘處?為不屬蘊耶?若即於蘊施設我者,是我與蘊無有差別,而計有我諦實常住,不應道理。


若於諸蘊中者。此我為常為無常耶。若是常者。常住之我為諸苦樂之所損益。不應道理。若無損益起法非法。不應道理。若不生起法及非法。應諸蘊身畢竟不起。又應不由功用我常解脫。若無常者。離蘊體外有生有滅。相續流轉法不可得故。不應理。

若於諸蘊中者,此我為常?為無常耶?若是常者,常住之我,為諸苦樂之所損益,不應道理。若無損益,起法非法,不應道理。若不生起法、及非法,應諸蘊身,畢竟不起;又應不由功用,我常解脫。若無常者,離蘊體外,有生有滅,相續流轉法不可得故,不應理。

 

又於此滅壞。後於餘處不作而得。有大過失。故不應理。若蘊外餘處者。汝所計我應是無為。不應道理。若不屬蘊者。我一切時應無染污。又我與身不應相屬。此不應理。

又於此滅壞,後於餘處,不作而得,有大過失,故不應理。若蘊外餘處者,汝所計我應是無為,不應道理。若不屬蘊者,我一切時應無染污;又我與身不應相屬,此不應理。

 

又汝何所欲。所計之我。為即見者等相。為離見者等相。若即見者等相者。為即於見等假立見者等相。為離於見等別立見者等相。即於見等假立見者等相者。則應見等是見者等。而汝立我為見者等。不應道理。以見者等與見等相。無差別故。

又汝何所欲?所計之我,為即見者等相?為離見者等相?若即見者等相者,為即於見等,假立見者等相?為離於見等,別立見者等相?即於見等,假立見者等相者,則應見等是見者等;而汝立我為見者等,不應道理。以見者等與見等相無差別故。

 

若離於見等別立見者等相者。彼見等法。為是我所成業。為是我所執具。若是我所成業者。若如種子應是無常。不應道理。若言如陶師等假立丈夫。此我應是無常。應是假立。而汝言是常是實。不應道理。

若離於見等,別立見者等相者,彼見等法,為是我所成業?為是我所執具?若是我所成業者,若如種子,應是無常,不應道理。若言如陶師等,假立丈夫,此我應是無常,應是假立;而汝言是常、是實,不應道理。

 

若言如具神通假立丈夫。此我亦應無常。假立於諸所作隨意自在。此亦如前不應道理。若言如地。應是無常。又所計我無如地大。顯了作業故不應理。何以故。世間地大所作業用顯了可得。謂持萬物令不墜下。我無是業顯了可得。

若言如具神通,假立丈夫,此我亦應無常假立,於諸所作,隨意自在,此亦如前,不應道理。若言如地,應是無常。又所計我,無如地大顯了作業故,不應理。何以故?世間地大所作業用,顯了可得,是謂持萬物令不墜下。我無是業顯了可得。

 

若如虛空應非實有。唯於色無假立空故。不應道理。虛空雖是假有。而有業用分明可得。非所計我故。不應理。世間虛空所作業用分明可得者。謂由虛空故得起往來屈伸等業。是故見等是我所成業。不應道理。

若如虛空,應非實有,唯於色無,假立空故,不應道理。虛空雖是假有,而有業用分明可得;非所計我故,不應理。世間虛空所作業用,分明可得者,是謂由虛空故,得起往來屈伸等業。是故見等是我所成業,不應道理。

 

若是我所執具者。若言如鎌。如離鎌外餘物。亦有能斷作用。如是離見等。外於餘物上。見等業用不可得故。不應道理。若言如火。則徒計於我。不應道理。何以故。如世間火。離能燒者亦自能燒故。若言離見者等相別有我者。則所計我相乖一切量。不應道理。

若是我所執具者,若言如鎌。如離鎌外,餘物亦有能斷作用;如是離見等外,於餘物上,見等業用不可得故,不應道理。若言如火,則徒計於我,不應道理。何以故?如世間火,離能燒者,亦自能燒故。若言離見者等相別有我者,則所計我相,乖一切量,不應道理。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為不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耶。若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者。於諸行中有疾疫災橫及彼止息順益可得。即彼諸行雖無有我。而說有染淨相應。如於外物。內身亦爾。雖無有我。染淨義成。故汝計我不應道理。若不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者。離染淨相我有染淨。不應道理。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為不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耶?若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者,於諸行中,有疾疫災橫,及彼止息順益可得。即彼諸行,雖無有我,而說有染淨相應。如於外物,內身亦爾,雖無有我,染淨義成。故汝計我,不應道理。若不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者,離染淨相,我有染淨,不應道理。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為不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耶。若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者。於諸行中有五種流轉相可得。一有因。二可生三可滅。四展轉相續生起。五有變異。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為不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耶?若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者,於諸行中,有五種流轉相可得。一有因、二可生、三可滅、四展轉相續生起、五有變異。

 

若諸行中此流轉相可得。如於身芽河燈乘等。流轉作用中雖無有我。即彼諸行得有流轉及與止息何須計我。若不與彼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者。則所計我無流轉相而有流轉止息。不應道理。

若諸行中,此流轉相可得,如於身、芽、河、燈、乘等流轉作用中,雖無有我,即彼諸行,得有流轉及與止息,何須計我?若不與彼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者,則所計我無流轉相,而有流轉止息,不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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