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9日 星期四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四 (2)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四 (2)

攝事分中契經事緣起食諦界擇攝第三之二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云何名為證得自義無上圓備。謂無沙門或婆羅門。於如來所。能正開覺通慧為勝。是故於他證得自義所應得義。所應覺義。唯有如來所說法教。為妙為上。若過於此言辭路絕。如是名為證得自義無上圓備。

云何名為證得自義無上圓備?謂無沙門、或婆羅門,於如來所,能正開覺通慧為勝,是故於他證得自義,所應得義、所應覺義。唯有如來所說法教,為妙、為上,若過於此,言辭路絕。如是名為,證得自義無上圓備。

 

云何名為一切如理無間宣說圓備。謂諸如來所說法教。普為一切人天開示無倒。開示於一切法。不作師捲。無遺開示。如是名為一切如理無間宣說圓備。云何名為有聖言將圓備。謂有能斷一切疑惑。及能生起一切善根。一切善法所依大信。現量可得安足之所大師現前。如是名為有聖言將圓備。

云何名為一切如理無間宣說圓備?謂諸如來所說法教,普為一切人、天開示,無倒開示,於一切法不作師捲,無遺開示。如是名為,一切如理無間宣說圓備。云何名為有聖言將圓備?謂有能斷一切疑惑,及能生起一切善根,一切善法所依大信,現量可得安足之所,大師現前。如是名為,有聖言將圓備。

 

諸聰慧者。正觀此六圓備。現前足能發起勤精進住。於三學中。依增上戒修習瑜伽。依增上心修不放逸。依增上慧於大師教。修瑜伽行。若有安住懈怠心者。當知希求二種過患。一者希求現法當來能生眾苦一切煩惱雜染。憂苦不安隱住。二者希求退失所有未證已證一切善法。退失能引能往善趣涅槃大義。

諸聰慧者,正觀此六圓備現前,足能發起勤精進住,於三學中,依增上戒,修習瑜伽;依增上心,修不放逸;依增上慧,於大師教修瑜伽行。若有安住懈怠心者,當知希求二種過患:一者希求現法、當來能生眾苦,一切煩惱雜染憂苦,不安隱住;二者希求退失所有未證、已證一切善法,退失能引、能往善趣、涅槃大義。

 

與此相違。勤精進者。當知希求二種勝利。此精進者。於諸善法未證能證無退失時。能辦自義他義俱義。云何名為能辦自義。謂出家已。由其二相。說名有果。一者證得煩惱離繫究竟涅槃。謂離繫果。二者能起世間勝樂。謂往善趣樂異熟果。云何名為能辦他義。謂廣為他宣說法要。令其能往世間善趣。究竟涅槃。

與此相違,勤精進者,當知希求二種勝利,此精進者,於諸善法,未證能證;無退失時,能辦自義、他義、俱義。云何名為能辦自義?謂出家已,由其二相,說名有果:一者證得煩惱離繫究竟涅槃,謂離繫果;二者能起世間勝樂,謂往善趣樂異熟果。云何名為能辦他義?謂廣為他宣說法要,令其能往世間善趣、究竟涅槃。

 

云何名為能辦俱義。謂自修治淨福田。性堪任受用從淨信邊所得如法衣服等事。由此受用攝養己身。令其能順一切善品。又能令他於己所作得大果報。謂於當來往善趣故。得大勝利。謂當獲得財寶僕從皆圓滿故。得大榮盛。謂當獲得壽命色力樂辯才等自圓滿故。得大修廣。謂即於上所得三處。長時隨逐無間斷故。

云何名為能辦俱義?謂自修治淨福田,性堪任受用從淨信邊所得如法衣服等事。由此受用攝養己身,令其能順一切善品。又能令他於己所作,得大果報,謂於當來往善趣故;得大勝利,謂當獲得財寶、僕從皆圓滿故;得大榮盛,謂當獲得壽命、色、力、樂、辯才等自圓滿故;得大修廣,謂即於上所得三處,長時隨逐無間斷故。

 

由四種相。應知世尊所說聖教名善說法。一能趣寂靜。能令證得有餘依涅槃界故。二能般涅槃能令證得無餘依涅槃界故。三能趣菩提能令證得聲聞獨覺無上正等三菩提故。四善逝分別最極究竟現量所顯無上大師所開示故。

由四種相,應知世尊所說聖教,名善說法:一能趣寂靜,能令證得有餘依涅槃界故;二能般涅槃,能令證得無餘依涅槃界故;三能趣菩提,能令證得聲聞、獨覺、無上正等三菩提故;四善逝分別、最極究竟現量所顯,無上大師所開示故。

 

復次具四圓滿能生聖處。若隨有一成此圓滿。於善說法毘奈耶中。正修行時。名曰善來善出家者。云何名為四種圓滿。一增上意樂圓滿。二根圓滿。三智圓滿。四即於聖處有佛出世得值圓滿。

復次,具四圓滿,能生聖處。若隨有一成此圓滿,於善說法毘奈耶中,正修行時,名曰善來、善出家者。云何名為四種圓滿?一增上意樂圓滿、二根圓滿、三智圓滿、四即於聖處有佛出世得值圓滿。

 

增上意樂圓滿者。謂如有一。於般涅槃。極淨修治增上意樂。方乃出家。非為債主及諸怖畏之所逼迫。乃至廣說。當知如是而出家者。名善出家。生於聖處。根圓滿者。謂如有一。眼耳無闕。非半擇迦。不缺支分。由得如是根無缺故。於善說法毘奈耶中。堪任出家說正法。時堪能聽受。

增上意樂圓滿者:謂如有一,於般涅槃,極淨修治增上意樂方乃出家,非為債主及諸怖畏之所逼迫,乃至廣說。當知如是而出家者,名善出家、生於聖處。根圓滿者:謂如有一,眼、耳無闕,非半擇迦,不缺支分。由得如是根無缺故,於善說法毘奈耶中堪任出家,說正法時堪能聽受。

 

智圓滿者。謂如有一。性不愚戇。無有下品愚癡障故。亦不瘖啞。無有中品愚癡障故。非手代言。無有上品愚癡障故。離三種智愚癡障故。有力能解善說惡說所有法義。即於聖處有佛出世得值圓滿者。謂如今時有薄伽梵釋迦牟尼出現於世。是為如來應正等覺。乃至廣說。

智圓滿者:謂如有一,性不愚戇,無有下品愚癡障故;亦不瘖啞,無有中品愚癡障故;非手代言,無有上品愚癡障故。離三種智愚癡障故,有力能解善說、惡說所有法義。即於聖處有佛出世得值圓滿者:謂如今時,有薄伽梵釋迦牟尼出現於世,是為如來、應、正等覺,乃至廣說。

 

若廣解釋。應知如前攝異門分。宣說正法。趣寂靜等廣說如前。當知此中生聖處故。名為善來。善得出家。根無缺故。不愚戇故。不瘖啞故。亦不以手代其言故。名善獲得具足人身。

若廣解釋,應知如前《攝異門分》。宣說正法,趣寂靜等,廣說如前。當知此中,生聖處故,名為善來、善得出家;根無缺故、不愚戇故、不瘖啞故、亦不以手代其言故,名善獲得具足人身。

 

復次其於緣生諸行流轉修觀行者。略有二種作猶豫法。云何為二。一者承習說無因論。二者承習說惡因論。此中承習無因論者。觀一切種皆無所因。便生疑惑。云何諸法無因而轉。

復次,其於緣生諸行流轉,修觀行者,略有二種作猶豫法。云何為二?一者承習說無因論、二者承習說惡因論。此中承習無因論者:觀一切種皆無所因,便生疑惑,云何諸法無因而轉?

 

其有承習惡因論者。亦生疑惑。云何由彼不相似因不稱理因。有諸法轉。若有多聞諸聖弟子。遠離二種非真實論。正觀流轉由是因緣。得善決定。無有疑惑。內證真實。若於是處。說有多聞諸聖弟子。當知此中是諸異生。若於是處。唯說有其諸聖弟子。當知此中說已見諦。

其有承習惡因論者,亦生疑惑,云何由彼不相似因、不稱理因,有諸法轉?若有多聞諸聖弟子,遠離二種非真實論,正觀流轉,由是因緣,得善決定,無有疑惑,內證真實。若於是處,說有多聞諸聖弟子,當知此中,是諸異生;若於是處,唯說有其諸聖弟子,當知此中,說已見諦。

 

復次於正法中。略有三種補特伽羅。猶有苦惱不安隱住。云何為三。謂如有一。於善說法毘奈耶中。為求涅槃。趣向涅槃。棄捨家法。趣於非家。既出家已。唯能受持所有禁戒。便喜足住。不於時時轉。進修習增上心學增上慧學。彼捨先時居家所有受用境界。未能隨得無上安隱證涅槃道。處在中間。猶有苦惱不安隱住。是名第一補特伽羅。

復次,於正法中,略有三種補特伽羅,猶有苦惱不安隱住。云何為三?謂如有一,於善說法毘奈耶中,為求涅槃,趣向涅槃,棄捨家法,趣於非家。既出家已,唯能受持所有禁戒,便喜足住,不於時時轉進,修習增上心學、增上慧學。彼捨先時居家所有受用境界,未能隨得無上安隱、證涅槃道,處在中間,猶有苦惱不安隱住,是名第一補特伽羅。

 

復如有一。雖不唯於所受禁戒喜足安住。然其未能超異生地。由未能超異生地故。於一切法緣藉他故。常視他面。常觀他口。何當如實知於所知。見於所見。恒於他所求聞正法教授教誡。然其自心有疑有惑。猶有苦惱不安隱住。是名第二補特伽羅。

復如有一,雖不唯於所受禁戒喜足安住,然其未能超異生地。由未能超異生地故,於一切法緣藉他故,常視他面,常觀他口,何當如實知於所知,見於所見!恒於他所,求聞正法,教授、教誡,然其自心有疑有惑,猶有苦惱不安隱住,是名第二補特伽羅。

 

復如有一。是學見跡。放逸而住。於現法中不堪證得究竟涅槃。有能攝受第二有體生起之因。有第二住。猶有苦惱不安隱住。是名第三補特伽羅。如是三種補特伽羅。復有三異補特伽羅。有諸快樂善安隱住。謂阿羅漢一向樂住。

復如有一,是學見跡,放逸而住,於現法中不堪證得究竟涅槃,有能攝受第二有體生起之因,有第二住,猶有苦惱不安隱住,是名第三補特伽羅。如是三種補特伽羅,復有三異補特伽羅,有諸快樂,善安隱住,謂阿羅漢一向樂住。

 

復次嗢拖南曰。 有滅若沙門  婆羅門受智 流轉與來往  佛順逆為後  諸學見跡。雖於有滅寂靜涅槃。不隨他。信內聖慧眼。自能觀見。然猶未能以身觸證。譬如有人熱渴所逼。馳詣深井。雖以肉眼現見井中離諸塵穢清冷美水。并給水器。而於此水身未觸證。如是有學雖聖慧眼現見所求後煩惱斷。最極寂靜。而於此斷身未觸證。

復次,嗢拖南曰:「有滅若沙門,婆羅門受智,流轉與來往,佛順逆為後。」  諸學見跡,雖於有滅、寂靜、涅槃,不隨他信,內聖慧眼自能觀見,然猶未能以身觸證。譬如有人熱渴所逼,馳詣深井,雖以肉眼現見井中離諸塵穢清冷美水,并給水器,而於此水身未觸證。如是有學,雖聖慧眼現見所求後煩惱斷、最極寂靜,而於此斷,身未觸證。

 

復次有諸沙門若婆羅門。於貪瞋癡無餘斷滅。真沙門義婆羅門義。全未證得。而諸世間起沙門想婆羅門想。彼亦自稱是真沙門真婆羅門。世間於彼雖起是想。然彼但是世俗沙門。及婆羅門。非第一義。若第一義諸有沙門及婆羅門。皆不忍許彼為沙門及婆羅門。所以者何。由彼不能如實了知諸雜染法。雜染法因。亦不如實了知彼滅趣彼滅行。

復次,有諸沙門、若婆羅門,於貪、瞋、癡無餘斷滅,真沙門義、婆羅門義全未證得,而諸世間起沙門想、婆羅門想,彼亦自稱是真沙門、真婆羅門。世間於彼雖起是想,然彼但是世俗沙門及婆羅門,非第一義。若第一義諸有沙門及婆羅門,皆不忍許彼為沙門及婆羅門。所以者何?由彼不能如實了知諸雜染法、雜染法因,亦不如實了知彼滅、趣彼滅行。

 

雜染法者。謂老死支所攝眾苦。及以生支。雜染法因。復有二種。一愛所作。二業所作。愛所作者。謂由緣起逆次道理有取愛支。若無明觸所生諸受。若無明觸及無明界所隨六處。業所作者。謂由緣起逆次道理名色識行。及即於彼不如實知。如法住智尚未能了。況當如彼諦現觀時能遍了知。或如修道未遍了知。如無學地未能超越。

雜染法者:謂老死支所攝眾苦,及以生支。雜染法因,復有二種:一愛所作、二業所作。愛所作者:謂由緣起逆次道理,有、取、愛支,若無明觸所生諸受,若無明觸及無明界所隨六處。業所作者:謂由緣起逆次道理,名色、識、行,及即於彼不如實知。如法住智尚未能了,況當如彼諦現觀時能遍了知!或如修道未遍了知,如無學地未能超越。

 

復次略由二種明觸生法。於其緣生一切行中。依四諦理。趣入現觀。云何為二。一由領納所緣為性明觸生受。二由簡擇所緣為性明觸生慧。當知此中於十一支安立四諦。依此一一支諦。建立四十四事。即依明觸所生諸受。宣說如是四十四種受事差別。即依明觸所生諸慧。宣說如是四十四種智事差別。

復次,略由二種明觸生法,於其緣生一切行中,依四諦理趣入現觀。云何為二?一由領納所緣為性,明觸生受;二由簡擇所緣為性,明觸生慧。當知此中,於十一支安立四諦,依此一一支諦,建立四十四事。即依明觸所生諸受,宣說如是四十四種受事差別;即依明觸所生諸慧,宣說如是四十四種智事差別

 

此中後際所作老死。唯果非因。於其前際所發無明。唯因非果。其餘有支。亦因亦果。三時遍智有差別故。如前所說。決定遍智有差別故。由法住智所攝能取智。無常性有差別故。當知建立七十七種智事差別。如是顯示歷觀諸諦一切行相。從此無間入諦現觀。漸次修習。乃至獲得阿羅漢果。

此中後際所作老死,唯果非因;於其前際所發無明,唯因非果;其餘有支,亦因亦果。三時遍智有差別故,如前所說決定遍智有差別故,由法住智所攝能取智無常性有差別故,當知建立七十七種智事差別。如是顯示歷觀諸諦一切行相,從此無間入諦現觀,漸次修習,乃至獲得阿羅漢果。

 

復次由三種相。於緣生行。應正了知流轉漸次。何等為三。一因增益故。二果生起故。三果增集故。如是一切略攝為一。總名諸法。若增。若生。若集。依因果滅。如其所應當知。說名若減。若滅。若沒。如是意趣差別道理。不違法性。復有別義。初中後際時差別故。欲色無色界差別故。如其次第。若增。若減。若生。若滅。若集。若沒。應正了知。

復次,由三種相,於緣生行,應正了知流轉漸次。何等為三?一因增益故、二果生起故。三果增集故。如是一切略攝為一,總名諸法若增、若生、若集。依因果滅,如其所應,當知說名若減、若滅、若沒。如是意趣差別道理,不違法性。復有別義,初、中、後際時差別故,欲、色、無色界差別故,如其次第,若增、若減、若生、若滅、若集、若沒,應正了知。

 

復次當知略有二種雜染。一業愛雜染。二妄見雜染。此二雜染依於二品。一在家品。二出家品。應知此中業愛雜染所造作故。名思所作。妄見雜染邪計起故。名計所執。此中異生若在家品。若出家品。具二雜染。由諸纏故。及隨眠故。因彼所緣。於四識住。令心生起諸雜染已。招集後有。循環往來不得解脫。

復次,當知略有二種雜染:一業愛雜染、二妄見雜染。此二雜染,依於二品:一在家品、二出家品。應知此中,業愛雜染所造作故,名思所作妄見雜染邪計起故,名計所執。此中異生,若在家品、若出家品,具二雜染:由諸纏故、及隨眠故。因彼所緣,於四識住,令心生起諸雜染已,招集後有,循環往來,不得解脫。

 

有學見跡妄見雜染已永斷故。唯有我慢依處習氣。尚有餘故。不造新業。不欣後有業愛雜染。無有諸纏能為雜染。唯有隨眠依附相續能為雜染。因彼所緣。於諸識住。雜染其心。招集後有。若諸無學。二種雜染纏。及隨眠。皆永斷故。即現法中。於諸識住。其心雜染。及與當來所招後有。一切皆無。

有學見跡,妄見雜染已永斷故,唯有我慢依處習氣尚有餘故,不造新業,不欣後有;業愛雜染,無有諸纏能為雜染,唯有隨眠依附相續能為雜染,因彼所緣,於諸識住雜染其心,招集後有。若諸無學,二種雜染纏及隨眠,皆永斷故,即現法中,於諸識住,其心雜染及與當來所招後有,一切皆無。

 

復次過去諸佛為菩薩時。如理思惟緣起法已。證覺無上正等菩提。今薄伽梵亦於緣起正思惟已。證覺無上正等菩提。如過去佛得菩提已。即於緣起作意攀緣順逆道理。方便隨修。現法樂住已。住安樂。今薄伽梵。亦復如是。彼雖無量。如說世間七劫相似故。唯說七。如是無上正等菩提。尚猶如實知緣起故。未證能證。證已獲得現法樂住。況餘下劣所有菩提。

復次,過去諸佛為菩薩時,如理思惟緣起法已,證覺無上正等菩提。今薄伽梵,亦於緣起正思惟已,證覺無上正等菩提。如過去佛得菩提已,即於緣起作意,攀緣順逆道理,方便隨修現法樂住,已住安樂;今薄伽梵,亦復如是。彼雖無量,如說世間七劫相似,故唯說七。如是無上正等菩提,尚猶如實知緣起故,未證能證,證已獲得現法樂住,況餘下劣所有菩提!

 

又為如實等覺緣起攝受五支。為斷方便。如前應知。又此緣起總略義者。謂依轉品有因諸苦。又依還品有因無漏所有諸法。又有因苦因緣諸漏。又彼諸漏所依止性從無明觸所生諸受。又有因法住立因緣。則現法中煩惱斷者。唯有依緣。

又為如實等覺緣起,攝受五支為斷方便,如前應知。又此緣起總略義者:謂依轉品,有因諸苦。又依還品,有因無漏所有諸法,又有因苦因緣諸漏。又彼諸漏所依止性,從無明觸所生諸受。又有因法住立因緣,則現法中煩惱斷者,唯有依緣。

 

又復依於七種清淨漸次修集。為得無造究竟涅槃。應知宣說隨順如是緣性緣起甚深言教。云何名為七種清淨。一戒清淨。二心清淨。三見清淨。四度疑清淨。五道非道智見清淨。六行智見清淨。七行斷智見清淨。

又復依於七種清淨,漸次修集,為得無造究竟涅槃,應知宣說隨順如是緣性、緣起甚深言教。云何名為七種清淨?一戒清淨、二心清淨、三見清淨、四度疑清淨、五道非道智見清淨、六行智見清淨、七行斷智見清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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