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8日 星期六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八 (1)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八 (1)

攝事分中契經事菩提分法擇攝第四之二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復次嗢拖南曰。 邪師住雪山  勸勉繫屬淨 漸次戒圓滿  穗成就為後  有諸外道。於弟子眾自立為師。專求利養。專求恭敬。專求自利。遇緣和合。有族姓子投其出家。因而謂曰。汝之與我先無一切資身眾具可共受用。汝應為我往詣他處褒讚我德掩藏我失。我亦為汝行如是事。我等二人迭相依護。當於諸王若與王等。乃至一切大商主邊多獲利養及以恭敬。若作是言諸外道師。名專自利。

復次,嗢拖南曰:「邪師住雪山,勸勉繫屬淨,漸次戒圓滿,穗成就為後。」  有諸外道,於弟子眾自立為師,專求利養、專求恭敬、專求自利。遇緣和合,有族姓子投其出家,因而謂曰:汝之與我,先無一切資身眾具可共受用。汝應為我,往詣他處褒讚我德,掩藏我失,我亦為汝行如是事。我等二人迭相依護,當於諸王、若與王等,乃至一切大商主邊,多獲利養及以恭敬。若作是言諸外道師,名專自利。

 

然其弟子便發抗言。勿為此見。如是護者未名自護。往惡趣失。若防此失乃名自護。是故汝應如前自護。我亦當自別為餘護。我既不能護汝。汝亦不須護我。於此義中。當知弟子是如理語者。是聰慧者。重當來故。應知其師是非理語者。是愚癡者。重現在故。

然其弟子便發抗言:勿為此見!如是護者,未名自護往惡趣失,若防此失乃名自護。是故汝應如前自護,我亦當自別為餘護。我既不能護汝,汝亦不須護我。於此義中,當知弟子是如理語者、是聰慧者,重當來故;應知其師,是非理語者、是愚癡者,重現在故。

 

復有雜染觸惱於他。由雜染故。不能自護。因此惱他。不名護他。此中如前由親近等斷諸煩惱。名當自護。從此已後由斷為因不惱他等。名當護他。應知此中無瞋無害。是無惱義。無緣而起利樂二心。無緣而起慈悲二心。當知如此是哀愍義。由哀愍故。不惱於他。是故當知一切哀愍與彼相違。

復有雜染觸惱於他,由雜染故不能自護,因此惱他,不名護他。此中如前,由親近等斷諸煩惱,名當自護。從此已後,由斷為因,不惱他等,名當護他。應知此中無瞋、無害,是無惱義。無緣而起利、樂二心,無緣而起慈、悲二心,當知如此是哀愍義。由哀愍故,不惱於他,是故當知一切哀愍,與彼相違。

 

復次應知雪山喻佛善說法毘柰耶。此中略有三分可得。一無學地。二有學地。三異生地。猿猴喻彼非理作意諸相應心。獵人喻魔。於無學地俱不能行。於有學地乃至不還。唯有非理作意相應猿猴喻心獨一能往。非獵人喻魔所能行。於異生地二俱能行。又諸愚夫要觀餘境。能出餘境。追求餘境。餘境所縛。是故於境不得解脫。

復次,應知『雪山』喻佛善說法毘柰耶,此中略有三分可得:一無學地、二有學地、三異生地。『猿猴』喻彼非理作意諸相應心,『獵人』喻魔,於無學地俱不能行;於有學地乃至不還,唯有非理作意相應,猿猴喻心獨一能往,非獵人喻魔所能行;於異生地,二俱能行。又諸愚夫,要觀餘境,能出餘境;追求餘境,餘境所縛,是故於境不得解脫。

 

復次由於正法聽聞受持觀察義理。法隨法行。如其次第應知勸化安立四義。復有三法。尚能斷除一切勝妙婬欲貪纏。況乎鄙劣諸欲貪纏。何等為三。一精進力。二不放逸力。三對治力。由精進力其已生者令不堅住。由餘二力。其未生者令不得生。如是行者勤修正行。為欲斷除已生惡故。及未生者令不生故。

復次,由於正法聽聞、受持、觀察義理,法隨法行,如其次第,應知勸、化、安、立四義。復有三法,尚能斷除一切勝妙婬欲貪纏,況乎鄙劣諸欲貪纏!何等為三?一精進力、二不放逸力、三對治力。由精進力,其已生者令不堅住;由餘二力,其未生者令不得生。如是行者勤修正行,為欲斷除已生惡故,及未生者令不生故。

 

復次於四念住殷重修習。如聲聞地應知其相。繫屬魔者。謂在欲界。此不還果即能超度。繫屬死者。謂從欲界乃至有頂。此阿羅漢乃能超度。言不清淨諸有情者。謂諸異生。言清淨者。謂諸有學。言鮮白者。謂諸無學。復有三種證淨。未清淨者能令清淨。已清淨者能令鮮白。當知此中。上諸有學說名清淨。下諸有學名不清淨。彼由修道未清淨故。餘如前說。

復次,於四念住殷重修習,如《聲聞地》應知其相。繫屬魔者:謂在欲界,此不還果即能超度。繫屬死者:謂從欲界乃至有頂,此阿羅漢乃能超度。言不清淨諸有情者:謂諸異生。言清淨者:謂諸有學。言鮮白者:謂諸無學。復有三種證淨,未清淨者能令清淨,已清淨者能令鮮白。當知此中,上諸有學說名清淨,下諸有學名不清淨,彼由修道未清淨故。餘如前說。

 

復次修四念住應知略有五種漸次。一信增上力清淨出家。二戒律儀。三根律儀。四樂遠離。五蓋清淨。諸在家者雖復數數修諸念住。獲得淨信。諸蓋清淨。然闕學處。當知所修不得圓滿。

復次,修四念住,應知略有五種漸次:一信增上力清淨出家、二戒律儀、三根律儀、四樂遠離、五蓋清淨。諸在家者,雖復數數修諸念住,獲得淨信,諸蓋清淨,然闕學處,當知所修不得圓滿。

 

復次由三因緣。具戒苾芻當知禁戒淨命圓滿。云何為三。一所行圓滿。二攝取圓滿。三受用圓滿。所行圓滿者。謂從買賣乃至害縛斷截撾打揣摩等事。皆悉遠離。攝取圓滿者。謂於攝取象馬等事。乃至攝取生穀等事。皆悉遠離。受用圓滿者。謂衣僅蔽身食纔充腹便生喜足。於餘長物非時食等皆悉遠離。

復次,由三因緣,具戒苾芻,當知禁戒淨命圓滿。云何為三?一所行圓滿、二攝取圓滿、三受用圓滿。所行圓滿者:謂從買賣乃至害縛、斷截、撾打、揣摩等事,皆悉遠離。攝取圓滿者:謂於攝取象、馬等事,乃至攝取生穀等事,皆悉遠離。受用圓滿者:謂衣僅蔽身、食纔充腹,便生喜足,於餘長物、非時食等,皆悉遠離。

 

復次身等四法如四大路。於彼所生非理作意。如邪祈願稻穀麥穗。於彼所生如理作意。如正祈願稻穀麥穗。當知欲界是不定地。猶如其皮。色無色界俱是定地。猶如其肉。無明如血。於三界中由三種漏。有淋漏義。

復次,身等四法,如四大路,於彼所生非理作意,如邪祈願稻穀、麥穗;於彼所生如理作意,如正祈願稻穀、麥穗。當知欲界是不定地,猶如其皮;色、無色界,俱是定地,猶如其肉;無明如血。於三界中,由三種漏,有淋漏義。

 

復次如先所說所有貪等種種無量惡不善法。由二因緣。若成就者。不能修習四種念住。非是一切汎成就者。云何為二。一有貪等纏現前故。二於此纏不見過故。纏現在前雜染心故。不能修習。雖暫遠離性染著故。非無戀故。於能隨順貪等諸法。其心散動。常逐漂淪。種種尋思恒隨擾亂。是故不能修習念住。若不爾者諸有其性不深染著。皆應不能修習念住。若如是者無容有能修四念住。

復次,如先所說,所有貪等種種無量惡、不善法,由二因緣,若成就者,不能修習四種念住,非是一切汎成就者。云何為二?一有貪等纏現前故、二於此纏不見過故。纏現在前,雜染心故,不能修習;雖暫遠離,性染著故,非無戀故,於能隨順貪等諸法,其心散動,常逐漂淪,種種尋思,恒隨擾亂,是故不能修習念住。若不爾者,諸有其性不深染著,皆應不能修習念住,若如是者,無容有能修四念住。

 

復次嗢拖南曰。 勇力修等持  異門神足後  應知建立四種正斷。如聲聞地已廣分別。此中宣說勇第五句。云何名勇。謂如前說堪能忍受。發勤精進。所生眾苦。諸淋漏苦。界不平苦。他麤惡言損惱等事所生眾苦。非此因緣退捨修習正斷加行故。名為勇。

復次,嗢拖南曰:「勇力修等持,異門神足後。」  應知建立四種正斷,如《聲聞地》已廣分別。此中宣說,勇第五句。云何名勇?謂如前說,堪能忍受,發勤精進所生眾苦、諸淋漏苦、界不平苦、他麤惡言損惱等事所生眾苦。非此因緣退捨修習正斷加行,故名為勇。

 

復次應知建立四種神足。如聲聞地已廣分別。若略說者。由四種力持心令定。是故建立四種神足。云何為四。一淨意樂力。二勤務力。三心喜樂力。四正智力。當知此中。由第一力。於三摩地。發生樂欲。為證得故。修習勤務。由第二力。最初住心令其安定。由第三力。已住定心無復散動。不令於外更復飄轉。

復次,應知建立四種神足,如《聲聞地》已廣分別。若略說者,由四種力,持心令定,是故建立四種神足。云何為四?一淨意樂力、二勤務力、三心喜樂力、四正智力。當知此中,由第一力,於三摩地發生樂欲;為證得故,修習勤務。由第二力,最初住心令其安定。由第三力,已住定心無復散動,不令於外更復飄轉。

 

由第四力。觀察等持所治煩惱。於斷未斷如實了知。又於等持入住出相。能善了別。如是復於奢摩他等所有諸相。若奢摩他毘缽舍那諸隨煩惱。及隨煩惱能對治等。皆如實知。樂等持者。於等持中。但有爾所等持作事。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由第四力,觀察等持所治煩惱,於斷、未斷如實了知。又於等持入、住、出相,能善了別。如是復於奢摩他等所有諸相,若奢摩他、毘缽舍那諸隨煩惱,及隨煩惱能對治等,皆如實知。樂等持者,於等持中,但有爾所等持作事,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復次由五因緣。當知神足略修習相。一由遠離奢摩他品隨煩惱故。二由遠離毘缽舍那品隨煩惱故。三於毘缽舍那品所緣境界繫縛心故。四於奢摩他品所緣境界繫縛心故。五俱於二品所緣境界繫縛心故。

復次,由五因緣,當知神足略修習相:一由遠離奢摩他品隨煩惱故;二由遠離毘缽舍那品隨煩惱故;三於毘缽舍那品所緣境界繫縛心故;四於奢摩他品所緣境界繫縛心故;五俱於二品所緣境界繫縛心故。

 

應知此中。奢摩他品隨煩惱者。謂懈怠俱行欲等。及惛沈睡眠俱行欲等。當知懈怠俱行欲等。是惛沈睡眠俱行欲等所依止性。毘缽舍那品隨煩惱者。謂掉舉俱行欲等。及妙欲散動俱行欲等。當知掉舉俱行欲等。是妙欲散動俱行欲等所依正性。

應知此中,奢摩他品隨煩惱者:謂懈怠俱行欲等,及惛沈、睡眠俱行欲等。當知懈怠俱行欲等,是惛沈、睡眠俱行欲等所依止性。毘缽舍那品隨煩惱者:謂掉舉俱行欲等,及妙欲、散動俱行欲等。當知掉舉俱行欲等,是妙欲、散動俱行欲等所依止性。

 

又於此中由懈怠俱行欲等。於奢摩他品。令住雜染。然不能令諸奢摩他皆悉滅沒。由惛沈睡眠俱行欲等。於奢摩他品。令住雜染。亦復能令諸奢摩他皆悉滅沒。由掉舉俱行欲等。於毘缽舍那品。令住雜染。而不能令毘缽舍那一切滅沒。妙欲散動俱行欲等。於毘缽舍那品。令住雜染。亦令一切毘缽舍那皆悉滅沒。

又於此中,由懈怠俱行欲等,於奢摩他品令住雜染,然不能令諸奢摩他皆悉滅沒;由惛沈、睡眠俱行欲等,於奢摩他品令住雜染,亦復能令諸奢摩他皆悉滅沒。由掉舉俱行欲等,於毘缽舍那品令住雜染,而不能令毘缽舍那一切滅沒;妙欲、散動俱行欲等,於毘缽舍那品令住雜染,亦令一切毘缽舍那皆悉滅沒。

 

毘缽舍那品所緣境者。謂前後想。此想分別。如聲聞地應知其相。奢摩他品所緣境者。謂上下想。此亦如前應知其相。俱品所緣境者。謂光明想。彼於俱品由動搖故。有諸光影俱行心。修

毘缽舍那品所緣境者:謂前、後想。此想分別,如《聲聞地》應知其相。奢摩他品所緣境者:謂上、下想。此亦如前,應知其相。俱品所緣境者:謂光明想。彼於俱品,由動搖故,有諸光影俱行心修。

 

又非如欲等與餘懈怠相應。說名懈怠俱行。精進亦爾。得有懈怠共相應義。然即精進墮在慢緩。不正發勤精進相續。說名懈怠俱行。又此五相當知總攝一切種修。樂等持者。由此等持速得成滿。

又非如欲等與餘懈怠相應,說名懈怠俱行;精進亦爾,得有懈怠共相應義,然即精進墮在慢緩,不正發勤精進相續,說名懈怠俱行。又此五相,當知總攝一切種修;樂等持者,由此等持速得成滿。

 

復次於五解脫處。如其所應當知欲等增上四種三摩地。若有苾芻。依淨意樂及猛利欲。為欲證得最勝通慧。從諸如來及佛弟子。殷重恭敬。聽聞正法。從聞無間漸次證得勝三摩地。當知是名欲增上三摩地。復有苾芻。如所聞法如所得法。起大功用。發大精進。或正為他宣說開示。或以勝妙音詞讀誦。從此無間漸次因緣能隨獲得勝三摩地。當知是名精進增上三摩地。

復次,於五解脫處,如其所應,當知欲等增上四種三摩地。若有苾芻,依淨意樂及猛利欲,為欲證得最勝通慧,從諸如來及佛弟子,殷重恭敬聽聞正法,從聞無間,漸次證得勝三摩地,當知是名欲增上三摩地。復有苾芻,如所聞法、如所得法,起大功用,發大精進,或正為他宣說開示、或以勝妙音詞讀誦,從此無間,漸次因緣能隨獲得勝三摩地,當知是名精進增上三摩地。

 

復有苾芻。於諸賢善三摩地相善取。思惟觀青瘀等乃至骨鎖以為邊際。由此所緣。次第生起勝三摩地。當知是名心增上三摩地。復有苾芻。如所聞法如所得法。獨處空閑。思惟籌量。審諦觀察。由此因緣。漸次生起勝三摩地。當知是名觀增上三摩地。

復有苾芻,於諸賢善三摩地相,善取思惟,觀青瘀等乃至骨鎖以為邊際,由此所緣,次第生起勝三摩地,當知是名心增上三摩地。復有苾芻,如所聞法、如所得法,獨處空閑,思惟籌量、審諦觀察,由此因緣,漸次生起勝三摩地,當知是名觀增上三摩地。

 

復有差別。謂由四門起三摩地。一由如前從他生起猛利樂欲聞正法門。二由從他獲得無倒教授教誡。無間殷重發起加行。未入根本勝三摩地。為欲趣入正教授門。三由已入根本勝三摩地。為欲轉得所餘上位勝三摩地心喜樂門。四由多聞聞持自能於法如理觀察平等觀門。

復有差別,謂由四門起三摩地:一由如前從他生起猛利樂欲,聞正法門;二由從他獲得無倒教授、教誡,無間、殷重發起加行,未入根本勝三摩地,為欲趣入,正教授門;三由已入根本勝三摩地,為欲轉得所餘上位勝三摩地,心喜樂門;四由多聞聞持,自能於法如理觀察,平等觀門

 

當知此中。由第一門起欲增上三摩地。由第二門起精進增上三摩地。由第三門起心增上三摩地。由第四門起觀增上三摩地。所餘分別義。及分別斷行。如聲聞地應知其相。

當知此中,由第一門,起欲增上三摩地;由第二門,起精進增上三摩地;由第三門,起心增上三摩地;由第四門,起觀增上三摩地。所餘分別義,及分別斷行,如《聲聞地》應知其相。

 

復次修諸神足以為依止。能正引發諸聖神通。無有外道修諸神足能正引發諸聖神通。又諸聖者引發所有最勝神通。隨所願樂延諸壽行。或住一劫或一劫餘。謂過一劫不淨種性補特伽羅。名為物類。當知此類唯住內法。又諸聖者變化神通。於其四事不能變化。一者根。二者心。三者心所有法。四者業及業異熟。

復次,修諸神足以為依止,能正引發諸聖神通;無有外道修諸神足,能正引發諸聖神通。又諸聖者,引發所有最勝神通,隨所願樂,延諸壽行,或住一劫、或一劫餘,謂過一劫。不淨種性補特伽羅,名為物類,當知此類唯住內法。又諸聖者變化神通,於其四事不能變化:一者根、二者心、三者心所有法、四者業及業異熟。

 

又諸聖者變性神通。不能轉變順樂受業令自性改成順苦受。如順樂受望順苦受。順苦受業望順樂受。應知亦爾。若業能順非苦樂受。當知畢竟順非苦樂。又諸聖者住持神通。不能住持順非苦樂受業令成無受。餘亦如是。又諸聖者變時神通。不能轉變順現法受業令成順後法受業。及順後法受業令成順現法受業。

又諸聖者變性神通,不能轉變順樂受業,令自性改成順苦受。如順樂受望順苦受,順苦受業望順樂受,應知亦爾。若業能順非苦樂受,當知畢竟順非苦樂。又諸聖者住持神通,不能住持順非苦樂受業,令成無受,餘亦如是。又諸聖者變時神通,不能轉變順現法受業令成順後法受業,及順後法受業令成順現法受業。

 

復次嗢拖南曰。 安立所行境  慧根為最勝 當知後安住  外異生品等  略由六處增上義故。當知建立二十二根。何等為六。一能取境界增上義故。二繼嗣家族增上義故。三活命因緣各別事業加行士用增上義故。四受用先世諸業所作愛不愛果。及造新業增上義故。五趣向世間離欲增上義故。六趣向出世離欲增上義故。

復次,嗢拖南曰:「安立所行境,慧根為最勝,當知後安住,外異生品等。」  略由六處增上義故,當知建立二十二根。何等為六?一能取境界增上義故;二繼嗣家族增上義故;三活命因緣,各別事業加行、士用增上義故;四受用先世諸業所作愛、不愛果,及造新業增上義故;五趣向世間離欲增上義故;六趣向出世離欲增上義故。

 

當知此中。眼根最初意根為後。如是六根。於取境界有增上義。男女二根於能繼嗣家族子孫。有增上義。命根一種於愛命者活命因緣各別事業加行士用。有增上義。樂最為初捨為其後。如是五根。於其受用先業所作愛不愛果及造新業。有增上義。

當知此中,眼根最初,意根為後;如是六根,於取境界有增上義。男女二根,於能繼嗣家族子孫有增上義。命根一種,於愛命者活命因緣,各別事業加行、士用有增上義。樂最為初,捨為其後,如是五根,於其受用先業所作愛、不愛果及造新業有增上義。

 

信為最初慧為其後。如是五根。於能趣向世間離欲。有增上義。未知當知已知具知三無漏根。於能趣向出世離欲最極究竟。有增上義。一切世間所現見義。其唯此量。當知是義能究竟者。無出於此二十二根。故一切根二十二攝。

信為最初,慧為其後,如是五根,於能趣向世間離欲有增上義。未知當知、已知、具知三無漏根,於能趣向出世離欲,最極究竟有增上義。一切世間所現見義,其唯此量,當知是義能究竟者,無出於此二十二根,故一切根二十二攝。

 

復次或有一類。作是思惟。若無內我託六根門行六境界。如是六根各別所行。各別境界。然此六根唯能領受自所行境。誰能領受如是六根所行境性。當知此由不能了達緣起道理故。於諸行起邪分別。緣起理者。謂若有時修瑜伽師。於內六根如理攀緣。精勤加行。修四念住。即於爾時此四念住領受六根所行境性。即此於彼由清淨故。名為出離。

復次,或有一類,作是思惟:若無內我,託六根門行六境界,如是六根各別所行,各別境界。然此六根,唯能領受自所行境,誰能領受如是六根所行境性?當知,此由不能了達緣起道理故,於諸行起邪分別。緣起理者:謂若有時,修瑜伽師於內六根,如理攀緣,精勤加行修四念住,即於爾時,此四念住領受六根所行境性,即此於彼由清淨故,名為出離。

 

又即勤修四念住故。初達諦理得七覺支。即於爾時此諸覺支真故實故。領受念住所行境性。又由修習覺支因緣。起於明脫。即於爾時如是明脫。領受覺支已善修習。從此已後不復應修所行境性。如實已斷一切煩惱。即於爾時於諸煩惱斷滅涅槃。離增上慢。即由遠離增上慢故。此現實有究竟明脫。如實領受已得明脫所行境性。由此出離一切所有有為法故。當知明脫亦得出離。於涅槃中。能取所取二種施設皆無所有。一切戲論永滅離故。是故乃至諸有為法可得展轉問答施設能取所取言論差別。究竟涅槃無為法中一切問答言論差別。皆不如理。是故當知於無我中。應正顯示唯有雜染唯有清淨。

又即勤修四念住故,初達諦理,得七覺支,即於爾時,此諸覺支真故、實故,領受念住所行境性。又由修習覺支因緣,起於,即於爾時,如是明、脫領受覺支已善修習,從此已後,不復應修所行境性。如實已斷一切煩惱,即於爾時,於諸煩惱斷滅涅槃,離增上慢;即由遠離增上慢故,此現實有究竟明、脫,如實領受已得明、脫所行境性。由此出離一切所有有為法故,當知明脫亦得出離,於涅槃中,能取、所取二種施設皆無所有,一切戲論永滅離故。是故乃至諸有為法,可得展轉問答施設能取、所取言論差別;究竟涅槃無為法中,一切問答言論差別,皆不如理。是故當知,於無我中,應正顯示唯有雜染、唯有清淨。

 

復次若有黠慧諸根猛利種類士夫補特伽羅。由思擇力如理作意。思惟諸法。乃於涅槃得正信解。由此增上發勤精進。此增上故。能於身等所緣境界。安住正念。此增上故。能於所緣令心一趣。此增上故。於一切法如實了知。如實觀見。由是因緣。能到究竟。是故此慧若初若後多有所作故。說慧根最為殊勝。

復次,若有黠慧、諸根猛利種類士夫補特伽羅,由思擇力如理作意,思惟諸法,乃於涅槃得正信解,由此增上發勤精進;此增上故,能於身等所緣境界,安住正念;此增上故,能於所緣令心一趣;此增上故,於一切法如實了知、如實觀見。由是因緣,能到究竟,是故此慧若初、若後多有所作故,說慧根最為殊勝。

 

復次若依諸佛無上菩提。所得正信乃至正慧。於此世間亦無有者。當知此住外異生品。即於此法唯有世間。無出世者。當知此住內異生品。非外異生。若於此法有出世者。當知一切別住。餘品非彼品類。

復次,若依諸佛無上菩提,所得正信乃至正慧,於此世間亦無有者,當知此住外異生品。即於此法,唯有世間無出世者,當知此住內異生品,非外異生。若於此法有出世者,當知一切別住餘品,非彼品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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