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4日 星期六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二 (2)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二 (2)

攝事分中契經事處擇攝第二之四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又諸如來於其三種不共念住。善住其心故。不染著諸弟子眾。於正行眾悅意現行。於邪行眾行不悅意。由此所生貪欲雜染。瞋恚雜染。都無所有。由是因緣。雖與弟子等煩惱斷。而名無上善修諸根。

又諸如來,於其三種不共念住,善住其心,故不染著諸弟子眾。於正行眾悅意現行,於邪行眾行不悅意,由此所生貪欲雜染、瞋恚雜染都無所有,由是因緣,雖與弟子等煩惱斷,而名無上善修諸根。

 

又此修根依五品眾有差別故。當知亦有五轉差別。謂佛世尊或有弟子一向正行而亦畢竟。或有弟子一向放逸而亦畢竟。或有弟子修行正行而不畢竟。或有弟子行於邪行而不畢竟。或有弟子多種品類一行正行。一行放逸。一行一分或時放逸。或不放逸。如是名為第五品眾。

又此修根,依五品眾有差別故,當知亦有五轉差別:謂佛世尊,或有弟子一向正行而亦畢竟;或有弟子一向放逸而亦畢竟;或有弟子修行正行而不畢竟;或有弟子行於邪行而不畢竟;或有弟子多種品類,一行正行,一行放逸,一行一分或時放逸、或不放逸。如是名為第五品眾。

 

此中如來稱可意者。謂諸弟子於善說法毘柰耶中。為修諸根得圓滿故。修行正行。復有一類不可意者。謂行邪行或不修行。是故如來觀第一眾生。起悅意。觀第二眾生。不悅意。觀第三眾生。起悅意。生不悅意。觀第四眾生。不悅意。生起悅意。觀第五眾生。起悅意。生不悅意。亦復生起悅不悅意。

此中,如來稱可意者:謂諸弟子於善說法毘柰耶中,為修諸根得圓滿故,修行正行。復有一類不可意者:謂行邪行、或不修行。是故如來觀第一眾,生起悅意;觀第二眾,生不悅意;觀第三眾,生起悅意,生不悅意;觀第四眾,生不悅意,生起悅意;觀第五眾,生起悅意,生不悅意,亦復生起悅、不悅意。

 

如來雖復於此五眾發起如是五轉差別悅不悅意。然諸如來終不為彼愛恚行相之所染污。由諸煩惱并其習氣永離繫故。善修根故。是故如來一切煩惱并習永斷。為所依止。能善住念。於弟子眾無諸雜染。說名五轉無上修根。又於如是一切五轉。隨其所應。當正思惟三種對治。一無常想。二者慈心。三無想定。如是三種。隨其所應當知其相。

如來雖復於此五眾,發起如是五轉差別悅、不悅意,然諸如來終不為彼愛、恚行相之所染污,由諸煩惱并其習氣永離繫故,善修根故。是故如來一切煩惱并習永斷為所依止,能善住念,於弟子眾無諸雜染,說名五轉無上修根。又於如是一切五轉,隨其所應,當正思惟三種對治:一無常想、二者慈心、三無想定。如是三種,隨其所應,當知其相。

 

又佛世尊所作已辦無學弟子。名已修根。由彼長夜樂涅槃故。雖遇如前諸有情數境相現前。或純可愛。或純非愛。或多雜類通愛非愛。由貪瞋癡永遠離故。由心解脫及慧解脫增上力故。即由無相令心於彼速疾棄捨。由意樂故。於諸境界起厭逆想。又於涅槃見寂靜德。如是速能安住於捨。由此因緣。一剎那頃失念所作雜染污心。亦不得起。

又佛世尊,所作已辦無學弟子,名已修根。由彼長夜樂涅槃故,雖遇如前諸有情數境相現前,或純可愛、或純非愛,或多雜類通愛、非愛,由貪、瞋、癡永遠離故,由心解脫及慧解脫增上力故,即由無相令心於彼速疾棄捨。由意樂故,於諸境界起厭逆想。又於涅槃見寂靜德,如是速能安住於捨。由此因緣,一剎那頃失念所作雜染污心,亦不得起。

 

當知齊此善修習故。名善修根。若諸有學未能速疾安住於捨。有餘煩惱熏彼相續成雜穢故。又於一切三轉境中。憎惡所起諸煩惱故。現行煩惱所逼迫時。則能方便住厭逆想及過患想。如是修行能令修根速得圓滿。是故說彼名正行者。如是當知於善說法毘柰耶中。大師美妙諸弟子眾。得所得義。能修正行。

當知齊此善修習故,名善修根。若諸有學,未能速疾安住於捨,有餘煩惱熏彼相續成雜穢故。又於一切三轉境中,憎惡所起諸煩惱故,現行煩惱所逼迫時,則能方便住厭逆想及過患想。如是修行,能令修根速得圓滿,是故說彼名正行者。如是當知於善說法毘柰耶中,大師美妙諸弟子眾,得所得義,能修正行。

 

復次無我論師略有三種正所作事。何等為三。謂於苦集諦所攝行自相共相。應正顯了安立無我。當知此中顯各各別眾多性故。顯了自相。開示生滅相似性故。顯了共相。是名第一正所作事。

復次,無我論師,略有三種正所作事。何等為三?謂於苦、集諦所攝行,自相、共相,應正顯了安立無我。當知此中,顯各各別眾多性故,顯了自相;開示生滅相似性故,顯了共相。是名第一正所作事。

 

復於無我唯有因行。如其所有雜染清淨如實顯了。當知此中於三種受緣。生三種煩惱隨眠。未能永斷。於其見道我見隨眠。未能除遣。於其修道我慢隨眠。未能除遣。於見慢品能起無明。亦未永斷。未能生起彼對治明。是故不能作苦邊際。如是名為顯示雜染。與此相違。當知即是顯示清淨。是名第二正所作事。

復於無我唯有因行,如其所有雜染、清淨如實顯了。當知此中,於三種受緣,生三種煩惱隨眠,未能永斷;於其見道,我見隨眠,未能除遣;於其修道,我慢隨眠,未能除遣;於見、慢品能起無明,亦未永斷。未能生起彼對治明,是故不能作苦邊際,如是名為顯示雜染。與此相違,當知即是顯示清淨。是名第二正所作事。

 

復於諸行斷增益我薩迦耶見。依能取實無我正見。如清淨相應。實顯了此無我見。在異生位。能正攝受聖諦現觀。又能證得諸聖慧眼。在有學位。能得上位盡無生智。在無學位。能令一切學與無學見修所斷所有煩惱無餘永斷。是故當知。此無我見能令清淨故。應顯了。是名第三正所作事。

復於諸行,斷增益我薩迦耶見,依能取實無我正見,如清淨相應實顯了。此無我見,在異生位,能正攝受聖諦現觀,又能證得諸聖慧眼;在有學位,能得上位盡無生智;在無學位,能令一切學與無學,見、修所斷所有煩惱,無餘永斷。是故當知,此無我見,能令清淨故應顯了,是名第三正所作事。

 

復次於其成就世間正見多聞。不定住正法者。即成就此世間正見多聞。得定住正法者。當知略有五種殊勝正加行果稱讚利益。何等為五。謂彼第一住正法者。先由其心未得定故。奢摩他支戒未清淨。亦未鮮白。即此第二住正法者。心得定故。清淨鮮白。當知是名第一殊勝正加行果稱讚利益。

復次,於其成就世間正見多聞,不定住正法者,即成就此世間正見多聞;得定住正法者,當知略有五種殊勝正加行果稱讚利益。何等為五?謂彼第一住正法者,先由其心未得定故,奢摩他支戒未清淨,亦未鮮白。即此第二住正法者,心得定故,清淨鮮白,當知是名第一殊勝正加行果稱讚利益。

 

又彼第一心未得定補特伽羅。於一切受。并其所依。并其所緣。并其助伴。并其隨轉。不如實知。由不知故。便為三種無智為因過患所觸。何等為三。一受雜染所作過患。二世雜染所作過患。三現法後法雜染所作過患。

又彼第一心未得定補特伽羅,於一切受,并其所依、并其所緣、并其助伴、并其隨轉,不如實知。由不知故,便為三種無智為因,過患所觸。何等為三?一受雜染所作過患;二世雜染所作過患;三現法、後法雜染所作過患。

 

當知此中受雜染所作過患者。謂愚癡者於其樂受并彼隨轉并所隨染有貪愛縛。於苦受等。有瞋恚縛。於其不苦不樂受等。有愚愛縛及隨眠縛。由有愚癡所隨眠故。世雜染所作過患者。謂愚癡者於現在世有貪染縛。於過去世有顧戀縛。於未來世有繫心縛。

當知此中,受雜染所作過患者:謂愚癡者,於其樂受,并彼隨轉、并所隨染,有貪愛縛;於苦受等,有瞋恚縛;於其不苦不樂受等,有愚愛縛及隨眠縛,由有愚癡所隨眠故。世雜染所作過患者:謂愚癡者,於現在世有貪染縛,於過去世有顧戀縛,於未來世有繫心縛。

 

現法後法雜染所作過患者。謂彼如是雜染心者。於世於受有雜染故。便能生長感後有業。由此增益後有諸蘊。令當得生。又能增長所有貪愛。謂後有愛及資財愛。後有愛故。能生當來所有自體。資財愛故。於追求時。極生疲怠。若得境界便生染惱。若不獲得所欲不遂。便自燒然。若得已失便為愁惱之所損害。如是名為現法過患。

現法、後法雜染所作過患者:謂彼如是雜染心者,於世、於受有雜染故,便能生長感後有業,由此增益,後有諸蘊令當得生。又能增長所有貪愛,謂後有愛及資財愛。後有愛故,能生當來所有自體;資財愛故,於追求時極生疲怠。若得境界,便生染惱;若不獲得,所欲不遂,便自燒然;若得已失,便為愁惱之所損害。如是名為現法過患。

 

若即由彼作及增長。能感後有。諸業煩惱增上力故。起於當來生老死等眾苦差別。如是名為後法過患。第二心定補特伽羅。應知一切與上相違。當知是名第二殊勝。餘如前說。又彼第一補特伽羅。心未定故。於其無智所作過患。若自若他不如實知。第二心定補特伽羅。於彼皆能如實了知。當知是名第三殊勝。餘如前說。

若即由彼作,及增長能感後有諸業煩惱增上力故,起於當來生、老、死等眾苦差別,如是名為後法過患。第二心定補特伽羅,應知一切與上相違。當知是名第二殊勝,餘如前說。又彼第一補特伽羅,心未定故,於其無智所作過患,若自、若他不如實知;第二心定補特伽羅,於彼皆能如實了知。當知是名第三殊勝,餘如前說。

 

又彼第二心已得定補特伽羅。於諸過患如實了知。已入修地。即前所得無我相應所有正見。由此修故。於二時中。依其斷界及無欲界與彼一切菩提分法。皆共圓滿。初未得定補特伽羅。心未定故。於彼一切皆未圓滿。當知是名第四殊勝。餘如前說。

又彼第二心已得定補特伽羅,於諸過患如實了知,已入修地,即前所得無我相應所有正見。由此修故,於二時中,依其斷界及無欲界,與彼一切菩提分法,皆共圓滿;初未得定補特伽羅,心未定故,於彼一切皆未圓滿。當知是名第四殊勝,餘如前說。

 

又彼第二心已得定補特伽羅。所有多聞毘缽舍那助伴支分。彼能攝受勝三摩地。能淨修治毘缽舍那。由是因緣。止觀二種平等雙轉。心未得定補特伽羅。應知多聞與彼俱闕。如是於成世間正見多聞。不定住於正法補特伽羅。即此成就世間正見多聞。得定住於正法補特伽羅。當知有此第五殊勝正加行果稱讚利益。

又彼第二心已得定補特伽羅,所有多聞毘缽舍那助伴支分,彼能攝受勝三摩地,能淨修治毘缽舍那,由是因緣,止、觀二種平等雙轉;心未得定補特伽羅,應知多聞與彼俱闕。如是於成世間正見多聞、不定住於正法補特伽羅,即此成就世間正見多聞、得定住於正法補特伽羅,當知有此第五殊勝正加行果稱讚利益。

 

如是即彼由已獲得勝奢摩他毘缽舍那。依於斷界。應遍知者。能正遍知。應永斷者。能正永斷。應作證者。能正作證。應修習者。能正修習。依無欲界於彼一切已知已斷已證已修。於所依色及能依名。正知已知。於所依無明及能依有愛。正斷已斷。於所依明淨智及能依解脫。煩惱斷正證已證。於所依奢摩他及能依毘缽舍那。正修已修。

如是即彼由已獲得勝奢摩他、毘缽舍那,依於斷界,應遍知者能正遍知,應永斷者能正永斷,應作證者能正作證,應修習者能正修習;依無欲界,於彼一切已知、已斷、已證、已修。於所依色及能依名,正知、已知;於所依無明及能依有愛,正斷、已斷;於所依明淨智及能依解脫,煩惱斷正證、已證;於所依奢摩他及能依毘缽舍那,正修、已修。

 

復次有二法見。一有為法見。二無為法見。有為法見者。謂如有一。於諦依處及諦自性。皆如實知。云何名為諦所依處。謂名色及人天等有情數物。云何為諦。謂世俗諦及勝義諦。云何世俗諦。謂即於彼諦所依處。假想安立我或有情乃至命者及生者等。又自稱言我眼見色乃至我意知法。又起言說。謂如是名乃至如是壽量邊際。廣說如前。

復次,有二法見:一有為法見、二無為法見。有為法見者:謂如有一,於諦依處及諦自性,皆如實知。云何名為諦所依處?謂名、色及人、天等有情數物。云何為諦?謂世俗諦及勝義諦。云何世俗諦?謂即於彼諦所依處,假想安立我或有情,乃至命者及生者等。又自稱言:我眼見色,乃至我意知法。又起言說:謂如是名,乃至如是壽量邊際,廣說如前。

 

當知此中唯有假想。唯假自稱。唯假言說所有性相作用差別。名世俗諦。云何勝義諦。謂即於彼諦所依處。有無常性。廣說乃至。有緣生性。如前廣說。如無常性有苦性等。當知亦爾。若於如是世俗勝義諦所依處。其世俗諦如實了知是世俗諦。其勝義諦如實了知是勝義諦。如是名為有為法見。若有成就有為法見。苾芻齊此言說滿足。

當知此中,唯有假想,唯假自稱,唯假言說,所有性相、作用差別,名世俗諦。云何勝義諦?謂即於彼諦所依處,有無常性,廣說乃至有緣生性,如前廣說。如無常性,有苦性等當知亦爾。若於如是世俗、勝義諦所依處,其世俗諦如實了知是世俗諦,其勝義諦如實了知是勝義諦,如是名為有為法見。若有成就有為法見苾芻,齊此言說滿足。

 

云何名為無為法見。謂即於彼諦所依處。已得二種諦善巧者。由此善巧增上力故。於一切依等盡涅槃。深見寂靜。其心趣入。如前廣說。乃至解脫。如是名為無為法見。若有成就無為法見。苾芻齊此言說滿足。又此法見當知三種補特伽羅皆得成就。一者異生法隨法行已得定心。博識聰敏能如正理觀察諸法。二者有學已見諦跡。三者無學諸漏永盡。

云何名為無為法見?謂即於彼諦所依處,已得二種諦善巧者,由此善巧增上力故,於一切依等盡涅槃,深見寂靜,其心趣入,如前廣說乃至解脫,如是名為無為法見。若有成就無為法見苾芻,齊此言說滿足。又此法見,當知三種補特伽羅皆得成就:一者異生,法隨法行,已得定心,博識聰敏,能如正理觀察諸法;二者有學,已見諦跡;三者無學,諸漏永盡。

 

復次若有希求人天盛事自發誓願行梵行者當知彼為稱讚人天二種過患。何等為二。一者煩惱所生眾苦。二者無常所生眾苦。云何煩惱所生眾苦。謂於人天住境界愛。依現在世故住境界樂。依過去世故住境界欣。於現在世依過去境生愛樂故住境界喜。於未來世依現在境生愛樂故。若於如是三世境中住染污者。當知彼為稱讚所欲有匱乏苦。及生老等所有眾苦。是名生起煩惱所作眾苦過患。

復次,若有希求人、天盛事,自發誓願行梵行者,當知彼為稱讚人、天二種過患。何等為二?一者煩惱所生眾苦、二者無常所生眾苦。云何煩惱所生眾苦?謂於人、天,住境界愛,依現在世故;住境界樂,依過去世故;住境界欣,於現在世,依過去境生愛樂故;住境界喜,於未來世,依現在境生愛樂故。若於如是三世境中住染污者,當知彼為稱讚所欲有匱乏苦,及生老等所有眾苦,是名生起煩惱所作眾苦過患。

 

云何無常所作眾苦。謂順樂處有背失故。起變壞苦。隨順苦處現在前故。起厭離苦。一切自體於終沒時皆滅壞故。有滅壞苦。當知是名三種無常所作眾苦。此中如來超過如是二種過患。住一向樂。即於此樂應如實知由此故樂。復應如實知樂方便。

云何無常所作眾苦?謂順樂處,有背失故起變壞苦;隨順苦處,現在前故起厭離苦;一切自體,於終沒時皆滅壞故,有滅壞苦。當知是名三種無常所作眾苦。此中,如來超過如是二種過患,住一向樂。即於此樂,應如實知由此故樂,復應如實知樂方便。

 

云何為樂。謂一切境相應永盡無上安隱。即有餘依般涅槃界。云何方便。謂如前說。於五種受發起五轉如實妙智。若諸聲聞棄捨大師所證超過人天妙樂。希求下劣人天樂者。當知彼於諸智者所。多受毀辱。亦自欺誑。

云何為樂?謂一切境相應永盡,無上安隱,即有餘依般涅槃界。云何方便?謂如前說,於五種受,發起五轉如實妙智。若諸聲聞,棄捨大師所證超過人、天妙樂,希求下劣人、天樂者,當知彼於諸智者所,多受毀辱,亦自欺誑。

 

復次嗢拖南曰。 一住遠涅槃  略說內所證 辯一切智相  捨所學業等 空隨行恒住  師弟二圓滿  由二因緣。當知名為有第二住。謂有愛故。為欲生起第二自體。受習其因。此自體滅第二自體次生起故。

復次,嗢拖南曰:「一住遠涅槃,略說內所證,辯一切智相,捨所學業等,空隨行恒住,師弟二圓滿。」  由二因緣,當知名為有第二住:謂有、愛故。為欲生起第二自體,受習其因,此自體滅,第二自體次生起故。

 

云何有愛。謂諸可愛所緣境界將得現前。最初生起染污欣悅。名有[/]樂。從此已後乃至未得於彼。多住作意思惟。設復已得而未受用。於其中間。即由[/]樂增上力故。住染欣悅。名有歡喜。於受用時多生貪愛。名有染著故名有愛。

云何有愛?謂諸可愛所緣境界,將得現前,最初生起染污欣悅,名有喜樂。從此已後,乃至未得,於彼多住作意思惟,設復已得而未受用,於其中間,即由喜樂增上力故,住染欣悅,名有歡喜。於受用時多生貪愛,名有染著,故名有愛。

 

又於未來起希求故。及於已得生領納故。名有[/]樂。於過去世隨憶念故。名有歡喜。於已獲得正受用時。生貪愛故。名有染著。如是名為第二差別。云何生起第二自體。謂[/]樂等為集因故。於當來世生老為根眾苦生起。與此相違。當知是名無第二住。

又於未來起希求故,及於已得生領納故,名有喜樂;於過去世隨憶念故,名有歡喜;於已獲得正受用時,生貪愛故,名有染著。如是名為第二差別。云何生起第二自體?謂喜樂等為集因故,於當來世生、老為根眾苦生起。與此相違,當知是名無第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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