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日 星期四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 (3)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 (3)

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三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由境界所生。若苦若樂及由思業。并由煩惱隨煩惱等之所變異。說為受者作者及解脫者。為不由彼變異。說為受者等耶。若由彼變異者。是即諸行是受者作者及解脫者。何須計我。設是我者。我應無常。不應道理。若不由彼變異者。我無變異而是受者作者及解脫者。不應道理。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由境界所生若苦、若樂,及由思業并由煩惱、隨煩惱等之所變異,說為受者、作者、及解脫者?為不由彼變異,說為受者等耶?若由彼變異者,是即諸行是受者、作者、及解脫者,何須計我?設是我者,我應無常,不應道理。若不由彼變異者,我無變異,而是受者、作者、及解脫者,不應道理。

 

又汝今應說自所欲。為唯於我說為作者。為亦於餘法說為作者。若唯於我。世間不應說火為燒者光為照者。若亦於餘法。即於見等諸根。說為作者徒分別我。不應道理。

又汝今應說自所欲,為唯於我說為作者?為亦於餘法說為作者?若唯於我,世間不應說火為燒者、光為照者。若亦於餘法,即於見等諸根,說為作者,徒分別我,不應道理。

 

又汝應說自意所欲。為唯於我建立於我。為亦於餘法建立於我。若唯於我者。世間不應於彼假說士夫身呼為德友佛授等。若亦於餘法者。是則唯於諸行假說名我。何須更執別有我耶。何以故。諸世間人唯於假設士夫之身。起有情想立有情名及說自他。有差別故。

又汝應說自意所欲,為唯於我建立於我?為亦於餘法建立於我?若唯於我者,世間不應於彼假說士夫身,呼為德友、佛授等。若亦於餘法者,是則唯於諸行假說名我,何須更執別有我耶?何以故?諸世間人,唯於假設士夫之身,起有情想,立有情名,及說自他,有差別故。

 

又汝何所欲。計我之見為善為不善耶。若是善者。何為極愚癡人深起我見。不由方便率爾而起。能令眾生怖畏解脫。又能增長諸惡過失。不應道理。若不善者。不應說正及非顛倒。若是邪倒所計之我體是實有。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計我之見,為善、為不善耶?若是善者,何為極愚癡人,深起我見,不由方便率爾而起?能令眾生怖畏解脫?又能增長諸惡過失?不應道理。若不善者,不應說正,及非顛倒。若是邪倒,所計之我,體是實有,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無我之見。為善為不善耶若言是善。於彼常住實有我上。見無有我。而是善性非顛倒計。不應道理。若言不善。而一切智者之所宣說。精勤方便之所生起。令諸眾生不怖解脫能速證得白淨之果。諸惡過失如實對治。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無我之見,為善、為不善耶?若言是善,於彼常住實有我上,見無有我,而是善性,非顛倒計,不應道理。若言不善,而一切智者之所宣說,精勤方便之所生起,令諸眾生不怖解脫,能速證得白淨之果,諸惡過失如實對治,不應道理。

 

又汝意云何。為即我性自計有我。為由我見耶。若即我性自計有我者。應一切時無無我覺。若由我見者。雖無實我。由我見力故於諸行中妄謂有我。是故汝計定實有我不應道理。

又汝意云何?為即我性自計有我?為由我見耶?若即我性自計有我者,應一切時,無無我覺。若由我見者,雖無實我,由我見力故,於諸行中,妄謂有我。是故,汝計定實有我,不應道理。

 

如是不覺為先而起彼覺故。思覺為先見有所作故。於諸蘊中假施設故。由於彼相安立為有故。建立雜染及清淨故。建立流轉及止息故。假立受者作者解脫者故。施設有作者故。施設言說故。施設見故。計有實我皆不應理。

如是不覺為先而起彼覺故、思覺為先見有所作故、於諸蘊中假施設故、由於彼相安立為有故、建立雜染及清淨故、建立流轉及止息故、假立受者作者解脫者故、施設有作者故、施設言說故、施設見故,計有實我,皆不應理。

 

又我今當說第一義我相。所言我者。唯於諸法假立為有。非實有我。然此假我。不可說言與彼諸法異不異性。勿謂此我是實有體。或彼諸法即我性相。又此假我。是無常相。是非恒相。非安保相。是變壞相。生起法相。老病死相。唯諸法相。唯苦惱相故。

又我今當說第一義我相。所言我者,唯於諸法假立為有,非實有我。然此假我,不可說言與彼諸法異、不異性。勿謂此我是實有體,或彼諸法即我性相。又此假我,是無常相、是非恒相、非安保相、是變壞相、生起法相、老病死相、唯諸法相、唯苦惱相故。

 

薄伽梵說。苾芻當知。於諸法中假立有我。此我無常無恒不可安保。是變壞法。如是廣說。由四因。故於諸行中假設有我。一為令世間言說易故。二為欲隨順諸世間故。三為欲斷除謂定無我諸怖畏故。四為宣說自他成就功德成就過失。令起決定信解心故。是故執有我論非如理說。

薄伽梵說:苾芻當知、於諸法中、假立有我、此我無常、無恒、不可安保、是變壞法,如是廣說。由四因故,於諸行中,假設有我。一為令世間言說易故、二為欲隨順諸世間故、三為欲斷除謂定無我諸怖畏故、四為宣說自他成就功德,成就過失,令起決定信解心故,是故執有我論,非如理說。

 

計常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及世間皆實常住。非作所作。非化所化。不可損害積聚而住。如伊師迦。謂計前際說一切常者。說一分常者。及計後際說有相者。說無相者。說非想非非想者。復有計諸極微是常住者。作如是計。

計常論者,是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及世間,皆實常住,非作所作,非化所化。不可損害,積聚而住,如伊師迦。是謂計前際說一切常者、說一分常者;及計後際,說有想者、說無想者、說非想非非想者;復有計諸極微是常住者,作如是計。

 

問何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及世間是常住耶。答彼計因緣如經廣說。隨其所應盡當知。此中計前際者。謂或依下中上靜慮。起宿住隨念。不善緣起故。於過去諸行。但唯憶念不如實知。計過去世以為前際。發起常見。或依天眼計現在世以為前際。於諸行剎那生滅流轉不如實知。又見諸識流轉相續從此世間至彼世間。無斷絕故。發起常見。或見梵王隨意成立。或見四大種變異。或見諸識變異。

問:何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及世間是常住耶?答:彼計因緣如經廣說,隨其所應盡當知。此中計前際者,是謂或依下中上靜慮,起宿住隨念,不善緣起,故於過去諸行,但唯憶念,不如實知,計過去世以為前際,發起常見。或依天眼,計現在世以為前際,於諸行剎那生滅流轉,不如實知。又見諸識流轉相續,從此世間至彼世間,無斷絕故,發起常見。或見梵王隨意成立,或見四大種變異,或見諸識變異。

 

計後際者。於想及受雖見差別。然不見自相差別。是故發起常見。謂我及世間皆悉常住。又計極微是常住者。以依世間靜慮起如是見。由不如實知緣起故。而計有為先有果集起。離散為先有果壞滅。由此因緣彼謂從眾微性麤物果生。漸析麤物乃至微住。是故麤物無常極微是常。

計後際者,於想及受,雖見差別,然不見自相差別。是故發起常見,謂我及世間,皆悉常住。又計極微是常住者,以依世間靜慮,起如是見。由不如實知緣起故,而計有為先,有果集起,離散為先,有果壞滅。由此因緣,彼謂從眾微性,麤物果生,漸析麤物,乃至微住。是故麤物無常,極微是常。

 

此中計前際後際常住論者。是我執論。差別相所攝故。我論已破。當知。我差別相論亦已破訖。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宿住之念。為取諸蘊為取我耶。若取蘊者。執我及世間是常。不應道理。若取我者。憶念過去如是名等諸有情類。我曾於彼如是名如是姓。乃至廣說。不應道理。

此中計前際、後際,常住論者,是我執論差別相所攝故,我論已破,當知我差別相論,亦已破訖。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宿住之念,為取諸蘊?為取我耶?若取蘊者,執我及世間是常,不應道理。若取我者,憶念過去如是名等諸有情類,我曾於彼如是名、如是姓,乃至廣說,不應道理。

 

又汝意云何。緣彼現前和合色境眼識起時。於餘不現不和合境所餘諸識。為滅為轉。若言滅者。滅壞之識而計為常。不應道理。若言轉者。由一境界。依一切時。一切識起。不應道理。

又汝意云何?緣彼現前和合色境眼識起時,於餘不現不和合境所餘諸識,為滅?為轉?若言滅者,滅壞之識,而計為常,不應道理。若言轉者,由一境界,依一切時一切識起,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所執之我。由想所作及受所作。為有變異為無變異。若言有者。計彼世間及我常住。不應道理。若言無者。有一想已復種種想。復有小想及無量想。不應道理。又純有樂已復純有苦。復有苦有樂有不苦不樂。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所執之我,由想所作,及受所作,為有變異?為無變異?若言有者,計彼世間及我常住,不應道理。若言無者,有一想已,復種種想,復有小想,及無量想,不應道理。又純有樂已,復純有苦,復有苦有樂,有不苦不樂,不應道理。

 

又若計命即是身者。彼計我是色。若計命異於身者。彼計我非色。若計我俱遍。無二無缺者。彼計我亦是色亦非色。若為對治此故。即於此義中。由異句異文。而起執者。彼計我非色非非色。

又若計命即是身者,彼計我是色。若計命異於身者,彼計我非色。若計我俱遍無二無缺者,彼計我亦是色亦非色。若為對治此故,即於此義中,由異句、異文,而起執者,彼計我非色非非色。

 

又若見少色少非色者。彼計有邊。若見彼無量者。彼計有無邊。若復遍見而色分少非色分無量。或色分無量。非色分少者。彼計亦有邊亦無邊若為對治此故。但由文異不由義異。而起執者。彼計非有邊非無邊。或計解脫之我遠離二種。

又若見少色少非色者,彼計有邊。若見彼無量者,彼計有無邊。若復遍見,而色分少,非色分無量;或色分無量,非色分少者,彼計亦有邊亦無邊。若為對治此故,但由文異,不由義異,而起執者,彼計非有邊非無邊。或計解脫之我,遠離二種(即執色及邊)

 

又計極微常住論者。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為觀察計極微常。為不觀察計彼常耶。若不觀察者。離慧觀察而定計常。不應道理。若言已觀察者。違諸量故不應道理。

又計極微常住論者,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為觀察計極微常?為不觀察計彼常耶?若不觀察者,離慧觀察,而定計常,不應道理。若言已觀察者,違諸量故,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諸微塵性。為由細故計彼是常。為由與麤果物其相異故計彼常耶。若由細者。離散損減轉復羸劣。而言是常不應道理。若言由相異故者。是則極微。超過地水火風之相。不同種類相故。而言能生彼類果。不應道理。又彼極微。更無異相可得故。不中理。

又汝何所欲?諸微塵性,為由細故,計彼是常?為由與麤果物其相異故,計彼常耶?若由細者,離散損減,轉復羸劣,而言是常,不應道理。若言由相異故者,是則極微,超過地水火風之相,不同種類相故,而言能生彼類果,不應道理。又彼極微,更無異相可得故,不中理。

 

又汝何所欲。從諸極微所起麤物。為不異相為異相耶。若言不異相者。由與彼因無差別故。亦應是常。是則應無因果決定。不應道理。若異相者。汝意云何。為從離散極微麤物得生。為從聚集耶。若言從離散者。應一切時一切果生。是則應無因果決定。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從諸極微所起麤物,為不異相?為異相耶?若言不異相者,由與彼因無差別故,亦應是常,是則應無因果決定,不應道理。若異相者,汝意云何?為從離散極微麤物得生?為從聚集耶?若言從離散者,應一切時一切果生,是則應無因果決定,不應道理。

 

若從聚集者。汝意云何。彼麤果物從極微生時。為不過彼形質之量。為過彼形質量耶。若言不過彼形質量者。從形質分物。生形質有分物。不應道理。若言過者。諸極微體無細分故不可分析。所生麤物亦應是常。亦不中理。若復說言有諸極微本無今起者。是則計極微常。不應道理。

若從聚集者,汝意云何?彼麤果物從極微生時,為不過彼形質之量?為過彼形質量耶?若言不過彼形質量者,從形質分物,生形質有分物,不應道理。若言過者,諸極微體,無細分故,不可分析,所生麤物,亦應是常,亦不中理。若復說言,有諸極微,本無今起者,是則計極微常,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彼諸極微起造麤物。為如種子等。為如陶師等耶。若言如種子等者。應如種子體是無常。若言如陶師等者。彼諸極微應有思慮。如陶師等。不應道理。若不如種等及陶師等者。是則同喻不可得故。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彼諸極微,起造麤物,為如種子等?為如陶師等耶?若言如種子等者,應如種子,體是無常。若言如陶師等者,彼諸極微,應有思慮,如陶師等,不應道理。若不如種等、及陶師等者,是則同喻不可得故,不應道理。

 

又汝意云何。諸外物起為由有情為不爾耶。若言由有情者。彼外麤物由有情生。所依細物不由有情。不應道理。誰復於彼制其功能。若言不由有情者。是則無用而外物生。不應道理。如是隨念諸蘊有情故。由一境界一切識流不斷絕故。由想及受變不變故。計彼前際及計後際常住論者。不應道理。

又汝意云何?諸外物起,為由有情?為不爾耶?若言由有情者,彼外麤物由有情生;所依細物,不由有情,不應道理。誰復於彼,制其功能?若言不由有情者,是則無用而外物生,不應道理。如是隨念諸蘊有情故,由一境界、一切識流不斷絕故,由想及受變、不變故,計彼前際及計後際常住論者,不應道理。

 

又由觀察不觀察故。由共相故。由自相故。由起造故。根本所用故。極微常論不應道理。是故計常論者。非如理說。我今當說常住之相。若一切時。無變異相。若一切種無變異相。若自然無變異相。若由他無變異相。又無生相當知是常住相。

又由觀察、不觀察故,由共相故,由自相故,由起造故,根本所用故,極微常論,不應道理。是故計常論者,非如理說。我今當說常住之相:若一切時,無變異相;若一切種,無變異相;若自然無變異相;若由他無變異相。又無生相,當知是常住相

 

 

 

參考資料:

(1) CBETA 電子佛典 Big5 App (http://cbeta.org/result/T30/T30n1579.htm)

(2) 法雲資訊網 - 瑜伽師地論 (http://fayun.org/index.php/yoga)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 (2)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 (2)

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三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又雖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然於有法密意說有有相。於無法密意說有無相。所以者何。若有相法能持有相。若無相法能持無相。是故俱名為法俱名為有。若異此者。諸修行者唯知於有不知於無應非無間觀所知法。不應道理。

又雖說一切有者,是謂十二處:然於有法,密意說有有相;於無法,密意說有無相。所以者何?若有相法能持有相,若無相法能持無相,是故俱名為法,俱名為有(因這是識心依他真如法緣起的,有時真如法緣起是無相,但仍是心法一如的『識有』緣起)若異此者,諸修行者,唯知於有,不知於無;應非無間觀所知法,不應道理。

 

又雖說言有過去業。由此業故諸有情受有損害受無損害受。此亦依彼習氣。密意假說為有。謂於諸行中。曾有淨不淨業。若生若滅由此因緣彼行勝異相續而轉是名習氣。由此相續所攝習氣故。愛不愛果生。是故於我無過。而汝不應道理。

又雖說言有過去業,由此業故,諸有情受有損害受,受無損害受。此亦依彼習氣,密意假說為有(即是說,這業力所引的緣起法『有』,並不改變識心所本有的真如佛性)。是謂於諸行中,曾有淨、不淨業,若生、若滅。由此因緣,彼行勝異相續而轉,是名習氣。由此相續所攝習氣故,愛、不愛果生。是故於我說只有現在是真實有,是無過失的,而汝所說過去、未來也是真實有,是不應道理。

 

復雖說言有過去色有未來色有現在色如是乃至識亦爾者。此亦依三種行相。密意故說。謂因相自相果相。依彼因相密意說有未來。依彼自相密意說有現在依彼果相密意說有過去。是故無過。

復雖說言有過去色、有未來色、有現在色,如是乃至識亦爾者。此亦依三種行相,密意故說:是謂因相、自相、果相。依彼因相,密意說有未來;依彼自相,密意說有現在;依彼果相,密意說有過去;是故無過失。

 

又不應說過去未來是實有相。何以故。應知未來有十二種相故。一因所顯相。二體未生相。三待眾緣相。四已生種類相。五可生法相。六不可生法相。七未生雜染相。八未生清淨相。九應可求相。十不應求相。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

又不應說過去、未來是實有相。何以故?應知未來,有十二種相故:一因所顯相、二體未生相、三待眾緣相、四已生種類相、五可生法相、六不可生法相、七未生雜染相、八未生清淨相、九應可求相、十不應求相、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

 

當知現在亦有十二種相。一果所顯相。二體已生相。三眾緣會相。四已生種類相。五一剎那相。六不復生法相。七現雜染相。八現清淨相。九可[/]樂相。十不可[/]樂相。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

當知現在,亦有十二種相:一果所顯相、二體已生相、三眾緣會相、四已生種類相、五一剎那相、六不復生法相、七現雜染相、八現清淨相、九可喜樂相、十不可喜樂相、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


當知過去亦有十二種相。一已度因相。二已度緣相。三已度果相。四體已壞相。五已滅種類相。六不復生法相。七靜息雜染相。八靜息清淨相。九應顧戀處相。十不應顧戀處相。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

當知過去,亦有十二種相:一已度因相、二已度緣相、三已度果相、四體已壞相、五已滅種類相、六不復生法相、七靜息雜染相、八靜息清淨相、九應顧戀處相、十不應顧戀處相、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

 

計我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有我薩埵命者生者。有養育者數取趣者。如是等諦實常住。謂外道等作如是計。問何故彼外道等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

計我論者,是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有我、薩埵、命者、生者、有養育者、數取趣者,如是等諦實常住。是謂外道等,作如是計。問:何故彼外道等,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是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

 

由二種因故。一先不思覺率爾而得有薩埵覺故。二先已思覺得有作故。彼如是思。若無我者見於五事。不應起於五有我覺。一見色形已。唯應起於色形之覺。不應起於薩埵之覺。二見順苦樂行已。唯應起於受覺。不應起於勝劣薩埵之覺。三見已立名者名相應行已。唯應起於想覺。不應起於剎帝利。婆羅門。吠舍。戍陀羅。佛授。德友。等薩埵之覺。

由二種因故:一先不思覺,率爾而得有薩埵覺故、二先已思覺,得有作故。彼如是思:若無我者,見於五事,不應起於五有我覺。即一見色形已,唯應起於形之覺,不應起於薩埵之覺。二見順苦樂行已,唯應起於覺,不應起於勝劣薩埵之覺。三見已立名者,名相應行已,唯應起於覺,不應起於剎帝利、婆羅門、吠舍、戍陀羅、佛授、德友等,薩埵之覺。

 

四見作淨不淨相應行已。唯應起於行覺。不應起於愚者智者薩埵之覺。五見於境界識隨轉已。唯應起於心覺。不應起於我。能見。等薩埵之覺。由如是先不思覺。於此五事唯起五種薩埵之覺。非諸行覺。是故先不思覺見已率爾而起有薩埵覺故。如是決定知有實我。

四見作淨、不淨相應行已,唯應起於覺,不應起於愚者、智者薩埵之覺。五見於境界識隨轉已,唯應起於覺,不應起於我、能見等,薩埵之覺。由如是先不思覺,於此五事,唯起五種薩埵之覺,非諸行覺。是故,先不思覺見,已率爾而起有薩埵覺故,如是決定知有實我。

 

又彼如是思若無我者。不應於諸行中先起思覺得有所作。謂我以眼當見諸色。正見諸色。已見諸色。或復起心。我不當見。如是等用。皆由我覺行為先導。如於眼見如是。於耳鼻舌身意應知亦爾。

又彼如是思:若無我者,不應於諸行中,先起思覺,得有所作。而說我以眼當見諸色、正見諸色、已見諸色;或復起心,我不當見如是等用;皆由我覺行為先導,如於眼見如是,於耳、鼻、舌、身、意,應知亦爾。

 

又於善業造作善業止息。不善業造作不善業止息。如是等事。皆由思覺為先。方得作用。應不可得如是等用。唯於諸行。不應道理。由如是思故。說有我。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為即於所見事起薩埵覺。為異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耶。若即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者。汝不應言即於色等計有薩埵。計有我者是顛倒覺。若異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者。我有形量。不應道理。或有勝劣。或剎帝利等。或愚或智。或能取彼色等境界。不應道理。

又於善業造作、善業止息、不善業造作、不善業止息,如是等事,皆由思覺為先,方得作用。應不可得如是等用,唯於諸行,不應道理。由如是思故,說有我。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為即於所見事,起薩埵覺?為異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耶?若即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者,汝不應言即於色等,計有薩埵、計有我者,是顛倒覺。若異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者,我有形量即是,不應道理。或有勝劣(),或剎帝利等(),或愚、或智(),或能取彼色()等境界,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唯由此法自體起此覺耶。為亦由餘體起此覺耶。若唯由此法自體起此覺者。即於所見起彼我覺。不應說名為顛倒覺。若亦由餘體起此覺者。即一切境界。各是一切境界覺因故。不應理。

又汝何所欲?為唯由此法自體,起此覺耶?為亦由餘體,起此覺耶?若唯由此法自體起此覺者,即於所見起彼我覺,不應說名為顛倒覺。若亦由餘體起此覺者,即一切境界,各是一切境界覺因故,不應理。

 

又汝何所欲。於無情數有情覺。於有情數無情覺。於餘有情數餘有情覺。為起為不起耶。若起者。是即無情應是有情。有情應是無情。餘有情應是餘有情。此不應理。若不起者。則非撥現量。不應道理。又汝何所欲。此薩埵覺。為取現量義。為取比量義耶。若取現量義者。唯色等蘊是現量義。我非現量義。故不應理。若取比量義者。如愚稚等。未能思度。不應率爾起於我覺。

又汝何所欲?於無情數有情覺,於有情數無情覺,於餘有情數餘有情覺,為起為不起耶?若起者,是即無情應是有情,有情應是無情,餘有情應是餘有情,此不應理。若不起者,則誹撥現量,不應道理。又汝何所欲?此薩埵覺,為取現量義?為取比量義耶?若取現量義者,唯色等蘊是現量義;我非現量義,故不應理。若取比量義者,如愚稚等,未能思度,不應率爾起於我覺。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如世間所作。為以覺為因。為以我為因。若以覺為因者。執我所作。不應道理。若以我為因者。要先思覺得有所作。不應道理。又汝何所欲。所作事因。常無常耶。若無常者。此所作因體是變異。執我有作不應道理。若是常者。即無變異。無變有作不應道理。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如世間所作,為以覺為因?為以我為因?若以覺為因者,執我所作,不應道理。若以我為因者,要先思覺得有所作,不應道理。又汝何所欲?所作事因,常、無常耶?若無常者,此所作因體是變異,執我有作,不應道理。若是常者,即無變異,無變有作,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有動作之我能有所作。為無動作之我有所作耶。若有動作之我能有所作者。是即常作。不應復作。若無動作之我有所作者。無動作性而有所作。不應道理。又汝何所欲。為有因故我有所作。為無因耶。若有因者。此我應由餘因策發方有所作。不應道理。若無因者。應一切時作一切事。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有動作之我,能有所作?為無動作之我,有所作耶?若有動作之我,能有所作者,是即常作,不應復作。若無動作之我,有所作者,無動作性,而有所作,不應道理。又汝何所欲?為有因故,我有所作?為無因耶?若有因者,此我應由餘因策發,方有所作,不應道理。若無因者,應一切時作一切事,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我為依自故能有所作。為依他故能有所作。若依自者。此我自作老病死苦雜染等事。不應道理。若依他者。計我所作不應道理。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為即於蘊施設有我。為於諸蘊中。為蘊外餘處。為不屬蘊耶。若即於蘊施設我者。是我與蘊無有差別。而計有我諦實常住。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我為依自故,能有所作?為依他故,能有所作?若依自者,此我自作老、病、死、苦、雜染等事,不應道理。若依他者,計我所作,不應道理。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為即於蘊施設有我?為於諸蘊中?為蘊外餘處?為不屬蘊耶?若即於蘊施設我者,是我與蘊無有差別,而計有我諦實常住,不應道理。


若於諸蘊中者。此我為常為無常耶。若是常者。常住之我為諸苦樂之所損益。不應道理。若無損益起法非法。不應道理。若不生起法及非法。應諸蘊身畢竟不起。又應不由功用我常解脫。若無常者。離蘊體外有生有滅。相續流轉法不可得故。不應理。

若於諸蘊中者,此我為常?為無常耶?若是常者,常住之我,為諸苦樂之所損益,不應道理。若無損益,起法非法,不應道理。若不生起法、及非法,應諸蘊身,畢竟不起;又應不由功用,我常解脫。若無常者,離蘊體外,有生有滅,相續流轉法不可得故,不應理。

 

又於此滅壞。後於餘處不作而得。有大過失。故不應理。若蘊外餘處者。汝所計我應是無為。不應道理。若不屬蘊者。我一切時應無染污。又我與身不應相屬。此不應理。

又於此滅壞,後於餘處,不作而得,有大過失,故不應理。若蘊外餘處者,汝所計我應是無為,不應道理。若不屬蘊者,我一切時應無染污;又我與身不應相屬,此不應理。

 

又汝何所欲。所計之我。為即見者等相。為離見者等相。若即見者等相者。為即於見等假立見者等相。為離於見等別立見者等相。即於見等假立見者等相者。則應見等是見者等。而汝立我為見者等。不應道理。以見者等與見等相。無差別故。

又汝何所欲?所計之我,為即見者等相?為離見者等相?若即見者等相者,為即於見等,假立見者等相?為離於見等,別立見者等相?即於見等,假立見者等相者,則應見等是見者等;而汝立我為見者等,不應道理。以見者等與見等相無差別故。

 

若離於見等別立見者等相者。彼見等法。為是我所成業。為是我所執具。若是我所成業者。若如種子應是無常。不應道理。若言如陶師等假立丈夫。此我應是無常。應是假立。而汝言是常是實。不應道理。

若離於見等,別立見者等相者,彼見等法,為是我所成業?為是我所執具?若是我所成業者,若如種子,應是無常,不應道理。若言如陶師等,假立丈夫,此我應是無常,應是假立;而汝言是常、是實,不應道理。

 

若言如具神通假立丈夫。此我亦應無常。假立於諸所作隨意自在。此亦如前不應道理。若言如地。應是無常。又所計我無如地大。顯了作業故不應理。何以故。世間地大所作業用顯了可得。謂持萬物令不墜下。我無是業顯了可得。

若言如具神通,假立丈夫,此我亦應無常假立,於諸所作,隨意自在,此亦如前,不應道理。若言如地,應是無常。又所計我,無如地大顯了作業故,不應理。何以故?世間地大所作業用,顯了可得,是謂持萬物令不墜下。我無是業顯了可得。

 

若如虛空應非實有。唯於色無假立空故。不應道理。虛空雖是假有。而有業用分明可得。非所計我故。不應理。世間虛空所作業用分明可得者。謂由虛空故得起往來屈伸等業。是故見等是我所成業。不應道理。

若如虛空,應非實有,唯於色無,假立空故,不應道理。虛空雖是假有,而有業用分明可得;非所計我故,不應理。世間虛空所作業用,分明可得者,是謂由虛空故,得起往來屈伸等業。是故見等是我所成業,不應道理。

 

若是我所執具者。若言如鎌。如離鎌外餘物。亦有能斷作用。如是離見等。外於餘物上。見等業用不可得故。不應道理。若言如火。則徒計於我。不應道理。何以故。如世間火。離能燒者亦自能燒故。若言離見者等相別有我者。則所計我相乖一切量。不應道理。

若是我所執具者,若言如鎌。如離鎌外,餘物亦有能斷作用;如是離見等外,於餘物上,見等業用不可得故,不應道理。若言如火,則徒計於我,不應道理。何以故?如世間火,離能燒者,亦自能燒故。若言離見者等相別有我者,則所計我相,乖一切量,不應道理。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為不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耶。若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者。於諸行中有疾疫災橫及彼止息順益可得。即彼諸行雖無有我。而說有染淨相應。如於外物。內身亦爾。雖無有我。染淨義成。故汝計我不應道理。若不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者。離染淨相我有染淨。不應道理。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為不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耶?若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者,於諸行中,有疾疫災橫,及彼止息順益可得。即彼諸行,雖無有我,而說有染淨相應。如於外物,內身亦爾,雖無有我,染淨義成。故汝計我,不應道理。若不與染淨相應而有染淨者,離染淨相,我有染淨,不應道理。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為不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耶。若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者。於諸行中有五種流轉相可得。一有因。二可生三可滅。四展轉相續生起。五有變異。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為不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耶?若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者,於諸行中,有五種流轉相可得。一有因、二可生、三可滅、四展轉相續生起、五有變異。

 

若諸行中此流轉相可得。如於身芽河燈乘等。流轉作用中雖無有我。即彼諸行得有流轉及與止息何須計我。若不與彼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者。則所計我無流轉相而有流轉止息。不應道理。

若諸行中,此流轉相可得,如於身、芽、河、燈、乘等流轉作用中,雖無有我,即彼諸行,得有流轉及與止息,何須計我?若不與彼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者,則所計我無流轉相,而有流轉止息,不應道理。

 

2014年10月1日 星期三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 (1)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 (1)

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三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復次云何不如理作意施設建立。嗢拖南曰。 執因中有果  顯了有去來 我常宿作因  自在等害法 邊無邊矯亂  計無因斷空 最勝淨吉祥  由十六異論  由十六種異論差別。顯不如理作意應知。

復次,甚麼是不如理作意施設建立?嗢拖南曰:「執因中有果,顯了有去來,我常宿作因,自在等害法;邊無邊矯亂,計無因斷空;最勝淨吉祥,由十六異論。」  由十六種異論差別,不如理作意應知。

 

何等十六。一因中有果論。二從緣顯了論。三去來實有論。四計我論。五計常論。六宿作因論。七計自在等為作者論。八害為正法論。九有邊無邊論。十不死矯亂論。十一無因見論。十二斷見論。十三空見論。十四妄計最勝論。十五妄計清淨論。十六妄計吉祥論。

何等十六?一因中有果論、二從緣顯了論、三去來實有論、四計我論、五計常論、六宿作因論、七計自在等為作者論、八害為正法論、九有邊無邊論、十不死矯亂論、十一無因見論、十二斷見論、十三空見論、十四妄計最勝論、十五妄計清淨論、十六妄計吉祥論。


因中有果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常常時恒恒時。於諸因中具有果性。謂雨眾外道作如是計。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顯示因中具有果性。答由教及理故。

因中有果論者,是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常常時、恒恒時,於諸因中具有果性。是說雨眾外道(黃赤仙人),作如是計。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顯示因中具有果性?答:由教及理故。

 

教者。謂彼先師所造教藏。隨聞轉授傳至于今。顯示因中先有果性。理者。謂即如彼沙門若婆羅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住尋思地。住自辦地。住異生地。住隨思惟觀察行地。彼作是思。若從彼性。此性得生。一切世間共知共立。彼為此因非餘。

教者:是謂彼先師所造教藏,隨聞轉授,傳至于今,顯示因中先有果性。理者:是謂即如彼沙門、若婆羅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住尋思地,住自辦地,住異生地,住隨思惟觀察行地。彼作是思:若從彼性(),此性()得生,一切世間共知、共立彼為此因;非餘。


又求果者唯取此因非餘。又即於彼加功營搆諸所求事非餘。又若彼果即從彼生不從餘生。是故彼果因中已有。若不爾者應立一切是一切因。為求一果應取一切。應於一切加功營搆。應從一切一切果生。如是由施設故求取故。所作決定故。生故。彼見因中常有果性。

又求果者,唯取此因;非餘。又即於彼(),加功營搆諸所求事();非餘。又若彼果,即從彼()生,不從餘生。是故彼果,因中已有。若不爾者,應立一切是一切因,為求一果應取一切,應於一切加功營搆,應從一切一切果生。如是由施設故、求取故、所作決定故、生故,彼見因中常有果性。

 

應審問彼。汝何所欲。何者因相。何者果相。因果兩相。為異不異。若無異相。便無因果二種決定。因果二種。無差別故。因中有果。不應道理。若有異相。汝意云何。因中果性。為未生相。為已生相。若未生相。便於因中。果猶未生。而說是有。不應道理。若已生相。即果體已生。復從因生。不應道理。是故。因中非先有果。然要有因待緣果生。

應審問彼:汝何所欲?何者因相?何者果相?因果兩相,為異不異。若無異相,便無因果二種決定;因果二種無差別故,因中有果,不應道理。若有異相,汝意云何?因中果性,為未生相?為已生相?若未生相,便於因中,果猶未生,而說是有,不應道理。若已生相,即果體已生,復從因生,不應道理。是故,因中非先有果,然要有因,待緣果生。


又有相法。於有相法中。由五種相。方可了知。一於處所可得。如甕中水。二於所依可得。如眼中眼識。三即由自相可得。如因自體不由比度。四即由自作業可得。五由因變異故。果成變異。或由緣變異故。果成變異。是故彼說常常時。恒恒時。因中有果。不應道理。由此因緣。彼所立論。非如理說。如是不異相故。異相故。未生相故。已生相故。不應道理。

又有相法,於有相法中,由五種相方可了知:一於處所可得,如甕中水。二於所依可得,如眼中眼識。三即由自相可得,如因自體不由比度。四即由自作業可得。五由因變異故,果成變異。或由緣變異故,果成變異。是故彼說常常時、恒恒時,因中有果,不應道理。由此因緣,彼所立論,非如理說。如是不異相故、異相故、未生相故、已生相故,不應道理。

 

從緣顯了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一切諸法性本是有。從眾緣顯。不從緣生。謂即因中有果論者。及聲相論者。作如是計。問何因緣故。因中有果論者。見諸因中先有果性從緣顯耶。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彼如是思。果先是有。復從因生。不應道理。然非不用功為成於果。彼復何緣而作功用。豈非唯為顯了果耶。彼作如是妄分別。已立顯了論。

從緣顯了論者,是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一切諸法,性本是有,從眾緣顯,不從緣生。即是說因中有果論者,及聲相論者,作如是計。問:何因緣故?因中有果論者,見諸因中先有果性,從緣顯耶?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是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彼如是思:果先是有,復從因生,不應道理。然非不用功為成於果,彼復何緣而作功用?豈非唯為顯了果耶?彼作如是妄分別已,立顯了論。

 

應審問彼。汝何所欲。為無障緣而有障礙。為有障緣耶。若無障緣者。無障礙緣。而有障礙。不應道理。若有障緣者。屬果之因。何故不障。同是有故。不應道理。譬如黑闇障盆中水亦能障盆。若言障緣亦障因者。亦應顯因俱被障故。而言但顯因中先有果性不顯因者。不應道理。復應問彼。為有性是障緣。為果性耶。若有性是障緣者。是即有性。常不顯了。不應道理。因亦是有。何不為障。若言果性是障緣者。是則一法亦因亦果。如芽是種子果是莖等。因是即一法。亦顯不顯。不應道理。

應審問彼:汝何所欲?為無障緣,而有障礙?為有障緣耶?若無障緣者,無障礙緣而有障礙,不應道理。若有障緣者,屬果之因,何故不障?同是有故,不應道理。譬如黑闇,障盆中水,亦能障盆。若言障緣亦障因者,亦應顯因,俱被障故。而言但顯因中先有果性,不顯因者,不應道理。復應問彼:為有性是障緣?為果性耶?若有性是障緣者,是即有性常不顯了,不應道理。因亦是有,何不為障?若言果性是障緣者,是則一法亦因、亦果,如芽是種子果,是莖等因,是即一法亦顯、不顯,不應道理。

 

又今問汝。隨汝意答。本法與顯為異不異。若不異者。法應常顯。顯已復顯。不應道理。若言異者。彼顯為無因耶。為有因耶。若言無因。無因而顯。不應道理。若有因者。果性可顯非是因性。以不顯因。能顯於果。不應道理。如是無障緣故。有障緣故。有相故。果相故。顯不異故。顯異故。不應道理。是故汝言若法性無是即無相。若法性有是即有相。性若是無不可顯了。性若是有方可顯了者。不應道理。

又今問汝,隨汝意答。本法與顯,為異不異?若不異者,法應常顯,顯已復顯,不應道理。若言異者,彼顯為無因耶?為有因耶?若言無因,無因而顯,不應道理。若有因者,果性可顯,非是因性,以不顯因,能顯於果,不應道理。如是無障緣故、有障緣故、有相故、果相故、顯不異故、顯異故,不應道理。是故汝言:若法性無,是即無相;若法性有,是即有相;性若是無,不可顯了;性若是有,方可顯了者;不應道理。


我今當說。雖復是有不可取相。謂或有遠故雖有而不可取。又由四種障。因障故而不可取。復由極微細故而不可取。或由心散亂故而不可取。或由根損壞故而不可取。或由未得彼相應智故而不可取。如因果顯了論。不應道理。當知聲相論者亦不應理。此中差別者。外聲論師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聲相常住無生無滅。然由宣吐方得顯了。是故此論如顯了論非應理說。

我今當說:雖復是有,不可取相。是謂或有遠故,雖有而不可取。又由四種障因障故(即覆蔽障、隱障、映障、幻惑障),而不可取。復由極微細故,而不可取。或由心散亂故,而不可取。或由根損壞故,而不可取。或由未得彼相應智故,而不可取。如因果顯了論,不應道理。當知聲相論者,亦不應理。此中差別者,外聲論師,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聲相常住,無生無滅;然由宣吐,方得顯了。是故,此論如顯了論,非應理說。


去來實有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若在此法者。由不正思惟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有過去有未來。其相成就猶如現在實有非假。問何因緣故彼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

去來實有論者,是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若在此法者,由不正思惟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有過去、有未來,其相成就,猶如現在,實有非假。問:何因緣故,彼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

 

又在此法者。於如來經不如理分別故。謂如經言。一切有者即十二處。此十二處實相是有。又薄伽梵說有過去業。又說有過去色有未來色。廣說乃至識亦如是。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

又在此法者,於如來經不如理分別故。是謂如經言:一切有者,即十二處;此十二處,實相是有。又薄伽梵說有過去業;又說有過去色、有未來色;廣說乃至識亦如是。理者,是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

 

彼如是思。若法自相安住此法真實是有。此若未來無者。爾時應未受相。此若過去無者。爾時應失自相。若如是者。諸法自相應不成就。由此道理亦非真實故。不應理。由是思惟起如是見。立如是論。過去未來性相實有。

彼如是思:若法自相安住,此法真實是有。此若未來無者,爾時應未受相。此若過去無者,爾時應失自相。若如是者,諸法自相,應不成就。由此道理,亦非真實,故不應理。由是思惟,起如是見、立如是論:過去、未來,性相實有。

 

應審問彼。汝何所欲。去來二相與現在相為一為異。若言相一。立三世相不應道理。若相異者。性相實有不應道理。又汝應說自意所欲。墮三世法為是常相為無常相。若常相者。墮在三世不應道理。若無常相。於三世中恒是實有不應道理。

應審問彼:汝何所欲?去來二相,與現在相,為一為異?若言相一,立三世相,不應道理。若相異者,性相實有,不應道理。又汝應說自意所欲,墮三世法,為是常相?為無常相?若常相者,墮在三世,不應道理。若無常相,於三世中,恒是實有,不應道理。

 

又今問汝。隨汝意答。為計未來法來至現在世耶。為彼死已於此生耶。為即住未來為緣生現在耶。為本無業今有業耶。為本相不圓滿今相圓滿耶。為本異相今異相耶。為於未來有現在分耶。若即未來法來至現在者。此便有方所。復與現在應無差別。復應是常不應道理。若言未來死已現在生者是即未來。不生於今現在世法本無今生。又未來未生而言死沒。不應道理。

又今問汝,隨汝意答。為計未來法,來至現在世耶?為彼死已,於此生耶?為即住未來為緣,生現在耶?為本無業,今有業耶?為本相不圓滿,今相圓滿耶?為本異相,今異相耶?為於未來有現在分耶?若即未來法,來至現在者,此便有方所,復與現在應無差別,復應是常,不應道理。若言未來死已,現在生者,是即未來不生於今,現在世法,本無今生。又未來未生,而言死沒,不應道理。


若言法住未來以彼為緣生現在者。彼應是常。又應本無今生非未來法生。不應道理。若本無業用今有業用。是則本無今有便有如前所說過失不應道理。又汝何所欲。此業用與彼本法。為有異相為無異相。若有異相。此業用相未來無故。不應道理。若無異相。本無業用今有業用。不應道理。如無業用有此過失如是。相圓滿。異相。未來分相應知亦爾。

若言法住未來,以彼為緣,生現在者,彼應是常。又應本無今生,非未來法生,不應道理。若本無業用,今有業用,是則本無今有,便有如前所說過失,不應道理。又汝何所欲?此業用與彼本法,為有異相?為無異相?若有異相,此業用相,未來無故,不應道理。若無異相,本無業用,今有業用,不應道理。如無業用有此過失,如是相圓滿、異相、未來分相,應知亦爾。


此中差別者。復有自性雜亂過失故。不應道理。如未來向現在。如是現在往過去。如其所應過失應知。謂即如前所計諸因緣及所說破道理如是。自相故共相故。來故死故。為緣生故業故。相圓滿故相異故。來有分故。說過去未來體實有論。不應道理。

此中差別者,復有自性雜亂過失故,不應道理。如未來向現在如是,現在往過去,如其所應過失應知。是謂即如前所計諸因緣,及所說破道理。如是自相故、共相故、來故、死故、為緣生故、業故、相圓滿故、相異故、來有分故,說過去未來體實有論,不應道理。


如是說已復有難言。若過去未來是無。云何緣無而有覺轉。若言緣無而有覺轉者。云何不有違教過失。如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我今問汝。隨汝意答。世間取無之覺。為起耶為不起耶。若不起者。能取無我。兔角。石女兒。等覺皆應是無。此不應理。

如是說已,復有難言:若過去、未來是無,云何緣無而有覺轉?若言緣無而有覺轉者,云何不有違教過失?如說:一切有者,是謂十二處。我今問汝,隨汝意答。世間取無之覺,為起耶?為不起耶?若不起者,能取無我、兔角、石女兒等覺,皆應是無,此不應理。

 

又薄伽梵說。我諸無諂聲聞。如我所說正修行時。若有知有若無知無。此不應道理。若言起者。汝意云何。此取無覺。為作有行為作無行。若作有行。取無之覺而作有行。不應道理。若作無行者。汝何所欲。此無行覺。為緣有事轉。為緣無事轉若緣有事轉者。無行之覺緣有事轉。不應道理。若緣無事轉者。無緣無覺不應道理。

又薄伽梵說:我諸無諂聲聞,如我所說正修行時,若有知有,若無知無,此不應道理。若言起者:汝意云何?此取無覺,為作有行?為作無行?若作有行,取無之覺,而作有行,不應道理。若作無行者,汝何所欲?此無行覺,為緣有事轉?為緣無事轉?若緣有事轉者,無行之覺,緣有事轉,不應道理。若緣無事轉者,無緣無覺,不應道理。